书城浪漫言情乞丐穿越成丞相千金:神偷俏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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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你是我一首唱不完的歌 (1)

后记•你是我一首唱不完的歌

又到了写后记的时候,作为一位书写者来说,这是最幸福的时刻。我用了25万字来写别人的故事,此刻总算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将最后两千字留给自己。

我在上本书的后记里写了这样一段话:“写作是一场徒步的修行,我以文铺路,指引我的思想超越肉身抵达彼岸,然后用一篇后记召告天下:我已功德圆满。当文字印刷成铅字,就成为不可反悔的存在,故我对后记有着近乎病态的痴迷,因为这是我存在过的最真实的证明。而每当我翻开书本最后几页,都能在字里行间里,看到曾经的自己。就好像行走在荒漠的旅者,收拾步履,蓦然回首,看到自己的脚印深深浅浅地印在流沙里,那些走过的痕迹如此鲜明,不需回想,亦不会遗忘。”时隔6个月,我为这本新书写后记的时候,依然会翻开以前写过的所有后记,看看自己是如何走过那些孤寂与流言相伴的日子。那些整饬远立的朝朝暮暮,铭刻着我曾经付出过的和即将收获到的所有幸福。收拾记忆后,我才有力量孑然前行,酣然面对前途不可知的命运。或许,后记,才是我创作的滥觞。

这本书,是我迄今为止写得最长久的一部作品。从07年到今天,它就好象那生了锈的机器一样,咿呀咿呀地拖拖拉拉,奔不到终点。点开文件夹,看着那标注着“一稿”“二稿”“三稿”“四稿”的文档,会觉得有些恍惚。最初的设定早已经模糊得辨不清面目,而那些被我Delete的情节,足够拼凑出另一个故事。如此反复,归咎于我创作的散漫,熟知我的编辑知道我有一个缺点:不写提纲。每个故事的起源不过是一个写意的轮廓:一幅画,一盏茶,一匹马,一柄琴,亦或者是一个缱绻的背影,一抹空灵的笑意。而我却又是一个偏执、自虐的作者,矛盾于最初的散漫,对于故事的执着,有些“不疯魔不成活”。每次改文都会有断腕之痛,常常一删就是近十万字,数月之间的挑灯书写,被我鼠标轻点,就此清零。或许创作如同人生,妥协与放弃始终如影随形。若不懂得割舍,那么任何书写都将无以附丽。

因为我的任性固执,我的编辑与读者都要有着强大的内心,方可守得云开见月明。所以始终心中存着一丝愧疚与感激,我很幸运,因为有他们宽宏的陪伴,所以痛苦可以举重若轻,所以岁月得以蹒跚前行,所以即便面对空寂的苍穹,我也可以笃信——我不孤独。因为有梦想,足够富足。闭上眼,脑海中的故事如同史诗般恢弘壮阔,呼之欲出。睁开眼,身边的知几朋友如同佳酿般馨甜芬芳,不离不弃。我感谢笔下的人物,若我的人生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光阴,我亦不愿停止书写,我不要我的灵感随陪我埋葬黄土,他们理应代替我活下去,成为历史或成为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