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奇幻仙果传奇之血玉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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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勇双全独战群雄(2)

第一个该解决的人,看来是美杜莎了。秦十四曾经亲眼看过美杜莎的进攻和防御,她的黄金枪进攻的时候凌厉绝伦,杀气外泄。秦十四不惧这样的进攻,在他看来,美杜莎的进攻能力还比不上康子峪的一半。美杜莎的可怕之处,在于她手上那块黄金盾,她的防守能力可谓是一等一的,达摩用了一百招都无法都打破她的防御,如果,美杜莎依靠着盾牌和秦十四打消耗战,那么吃亏的只能是秦十四,这点,秦十四心里相当清楚,如果只是一个美杜莎就要消耗秦十四大部分的体力,那么,后来的战斗,就相当危险了。‘

“来啊!”,美杜莎挑衅,晃了晃手中的盾牌。

秦十四多希望这个美杜莎是个大脑简单的人,可惜这个女人一点都不笨,她懂得扬长避短的战术。

“我就不信了!”,秦十四在心里发狠,气剑在手,一幻为二,二幻为四,四幻为八......五百一十二把气剑同时出手,罩向了美杜莎身上的每一个角落。

美杜莎冷笑一声,左臂轮转一圈,“蓬蓬蓬蓬......”,一连串的声音,几乎是同一时间发出,秦十四的攻势瞬间被瓦解。秦十四也笑了,道:“你就打算永远做个缩头母龟?”

美杜莎并不上当,说道:“千叶说过,秦十四现在的能力已经接近了孙侯,我可不敢大意”

原来千叶是这样评定自己的,秦十四在心里暗笑,如果美杜莎也只认为自己接近孙侯,或许还是有机会攻破这块号称完美防御的美杜莎之盾。

秦十四继续不断变化着手里的无形剑气,片刻之间,已经攻出了一千多下。美杜莎的头上已经流出了冷汗,手里的黄金枪已经在跃跃欲试。秦十四看见她的右手轻微的抖动了一下,心中已经了然,她果然有点沉不住气了。

秦十四大口喘着粗气,脸张的通红,怒目看着美杜莎,恨恨道:“有本事和我对攻”

美杜莎眼中一亮,心道:机会来了。

秦十四见她动了,心中也道:机会来了。

黄金枪划出一条直线,如奔雷一般直刺秦十四的心窝。秦十四假装慌张,踉跄着后退。美杜莎嘴角一笑,快步跟上,刷刷的连续攻出几枪。

秦十四退到了悬崖边上,已经无路可退。

美杜莎果然是个心冷如铁的女人,她没有丝毫的手下留情,最后一击,拿出了自己全部的力气,一道金光追向了秦十四的心窝。

“好!”,秦十四大喝一声,左手气劲卷出,如丝般紧紧扣住黄金枪。身子向右滑出,闪到了美杜莎的身后。连发三剑,招招致命。美杜莎迅疾撤枪,转身回挡,还是慢了少许,左臂被气剑划破,鲜血立时飚出。趁着美杜莎新力不继,整个身体已经挨到了美杜莎的面前,右手抓住她的左手,喝道:“拿来吧!”,手腕一转。美杜莎手腕剧痛,不得已盾牌脱手。秦十四将不做停歇,左手切向了美杜莎的右手,她的黄金枪也脱手了。

秦十四左手拿枪,右手拿盾牌,嘴角微微笑着,道:“承让承让”

美杜莎一脸死灰,迅即又恢复如常,甜甜笑着,道:“你是我见过最勇猛的男人,我的心为你而燃烧,让我做你的女人吧,我爱你,我的勇士”

柳紫烟目瞪口呆,这些话都是她想说而不敢说的,柳眉蹙,朱唇咬,说不出一句话。如果此时换成娇娘,肯定已经是拿起毒剑,大骂着:“你个**,敢勾引我丈夫”,然后劈她个十七八段。

“我不喜欢你”,秦十四表情淡淡的。

“为什么?”,美杜莎张大了眼睛,胸口挺了挺。

“看见你,能让我想到以前家里的小花”,秦十四笑着耸耸肩膀。

“小花是谁?她和我一样美吗?”,美杜莎还很坚持。

“小花是只母狗”

柳紫烟已经顾不上仪态了,笑的前俯后仰。

田均左手抱着肚子,右手指着秦十四,笑的说不出话。

美杜莎已经是怒不可遏,双眼都要喷火了,恨不得亲手将秦十四撕成肉片,然后再挫骨成灰,最后把肉片和灰统统丢进茅坑里,大概能解她心中恨的十分之一。

秦十四横眉冷对,道:“你已经败了,我没兴趣杀女人,你快退下”

美杜莎哪里肯干休,还要上去拼命,这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说道:“美杜莎,回来”,正是那个一脸苦瓜样的男人。美杜莎没有一句反驳,低头走了回去。那男人又说道:“阿比休斯,这个功劳属于你了”

阿比休斯,红色的皮肤,绿色的眼珠,鹰钩鼻,尖尖的下巴。那阴冷的眼神直射过来,秦十四心底产生了一股凉意。对于这个对手,秦十四一无所知,到底是该先下手为强,还是先看看他出招,一时拿不定主意。

阿比休斯走出人群,站到秦十四面前。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袖子非常长,把双手都盖住了。长长的袖子拖到了腰下面,秦十四猜想着,他的袖子里一定藏着什么武器。

“喂!你袖子藏了什么兵器?”,秦十四直接开口问。

阿比休斯楞了楞,他没想到秦十四居然会开口问,回答吧,等于失去了一个出奇制胜的机会,不回答吧,倒会让别人看不起自己,脸上的肌肉抖了三抖,冷言道:“割下你脑袋的时候,你就能看见了”

秦十四嘴角微微一笑,道:“你没有一点男子气概,不配做我的对手”

“你说什么!”,阿比休斯气的嘴巴都歪了。

“是男人就该亮出你的兵器,让我们公平的战斗”,秦十四一点亏都不肯吃,因为他不敢冒一点险。

阿比休斯怒喝道:“让你看清楚,你也可以死的瞑目了”,双手运气,袖袍慢慢上推,露出两柄闪着寒光的镰刀。他居然没有手,因为镰刀是直接连在了他的手臂上。“饮血吧!死神镰刀!”

秦十四笑了二声,这些西方人倒蛮会喊口号的。

刀芒接连划过,交叠成一个井字型。

换做二十多年前的秦十四,已经成了几大块碎肉了。现在的秦十四连气墙防御都不需要运用,硬是在刀锋中寻到了一条生路,从井字的中间突然而出,在死地而求成,气剑成型,刷刷两剑。

阿比休斯的死神镰刀飞向了半空。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阿比休斯瞪着双眼。

秦十四摇了摇头,道:“无论如何,我们曾经都是战友,我不会杀自己人”

“千叶说你已经杀了张左张右”,阿比休斯紧紧逼问。

秦十四叹了口气,道:“那时候,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迫不得已才杀人”,阿比休斯点点头,道:“每个男人都该保护自己的妻子,你做的很对,换做是我,也会这么做,可是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们,和天族在一起”’

“我只忠诚于我的良心,而不是任何人,是我的良心要我那么做”,秦十四摆了摆手,道:“有些事情不是三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可惜,你没这个时间听我详细告诉你”

阿比休斯低头想了想,道:“那我等你,如果你还有命的话,我会好好听你说”,阿比休斯脱离了人群,慢慢走到了一边,斜靠在一颗树上,闭上了眼睛。

秦十四心想:这个人本领不怎么样,看事情倒有点见识,看来可以将他争取到自己这边。边想着,在人群中看了看,还剩下十五个人,不知道还能争取几个人化敌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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