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武侠之华山岳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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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胖子

这天,岳不群刚刚经过了黄河,进入了陕西境内,到达今天的运城市所在地。

在旷野行走了许久,现在已经是黄昏了,天色将暗。

岳不群有些后悔了,在进入这座山前,他怕山路难行,带着马是个负担,还比不过自己独自赶路,难走的路还能够运用轻功,就将马匹给放生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找不到,更不用说旅馆了,晦气啊。

好在,他也算是行走了一段时间江湖了,历练也不是白费的。出门在外,哪有那么多好讲究的,天不从人愿的时候多的是。有时候,走着走着就下雨了,没有避雨的地方,也只能冒雨前行了;有时候,身上没有干粮了,有没有地方买去,也就只能找些野果充饥,能吃的就行;有时候,没水了,就算是脏水也得喝下去;还有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天黑了,没有住的地方,也就只能露宿了。没办法,一切以活着为前提,也就只能将就了。

他这一路走来,也不是一路平安的,刚出华阴地界不远,岳不群就遇到一群劫匪,好在他武功高强,直接就将劫匪打跑了,还杀了几个头头,但第一次杀人,虽然有前任岳不群的记忆,也是很难受,半天不舒服。

后来,他还遭遇过黑店,被下了药,好在紫霞神功给力,浑厚的内力直接将药力逼了出来,将主事的人杀了个干净,不过事后他还心有余悸。果然,江湖不是武功好就能混的,如果不是他的紫霞神功比较特殊,如果黑点下的药不是很厉害,这一次就阴沟里翻船了。那句话说的不错,武功再高,也被药倒。

当然,也遇到过几个武林高手,大家比划过,相处的还不错。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他对付普通高手还好,能够压住内力同一水平甚至比对手更低,以招式赢得对方,他的剑法还是很好的。但当他遇到绝顶高手时,就没那么简单了,毕竟动手机会不多,经验不足,常常手忙脚乱的。

但凡高手,比斗无数,最善于把握战机,只要他一露出破绽,马上就能针对出手,让他疲于对付。多次与高手较量,大大的提高了他的对敌经验,以前的他,空有一身好剑法,对敌时却发挥不出五成威力,经过一番锻炼,现在他就能够发挥出剑法该有的威力,已经不惧同一层次的高手了。加上他的剑法,越阶对敌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没有试过,江湖上一流高手很多,一流顶尖高手也不少,但顶尖高手就不多了,大都是有名有姓的,地位非凡,那不是相接触就能接触到的。

又走了小半个时辰,天已经完全黑了,前面的路都看不清楚,他虽然武功高强,可以夜间赶路,但太麻烦了,毕竟他还是不能夜视的,只不过看的比普通人更清楚一些罢了,晚上行走靠的是视力加感觉,习武者五感灵敏,远胜常人。夜间赶路需要注意力集中,很累人,还不如就地休息呢。

就在岳不群打算觅地休息的时候,他发现不远处有人烧起了火堆,就走了过去。

在火堆旁边,坐着一个青年,还很年轻,二十岁左右,白白胖胖的挺有喜感。如果只看他的面部表情的话,任谁都会觉得这个小胖子人挺好的,很和善。但岳不群看到他面带笑容的时候,眼珠子却乱转,闪过丝丝狡黠,一看就知道这家伙不是个安分的人,肯定一肚子坏主意,把他看做一个老实人还不知道被坑成啥样。

岳不群还没有开口,那家伙就热情的邀他,“这位兄弟,坐下烤烤火吧,晚上风寒,前面也没有个去处”。

看了看天色,再想到前面也都是林子,好不容易碰到个人,岳不群就走过去坐下了,他还没有开口,那小胖子又说话了,“这位兄弟别客气啊,这荒山野岭的,相逢就是缘,我们能够在一起烤火不知道多大的缘分呢”。

“那就多谢兄台美意了,在下岳兴,不知道兄台怎么称呼?”在行走江湖的时候,为了不被人识破身份,岳不群就化名岳兴。为什么怕被人识破身份,当人不全是为了躲避仇家,想要伤到他可不容易,他这是为了以后干坏事做准备,他不是准备劫富济贫吗,免得被人记下了名字抹黑他的名声(那是抹黑,明明是真相),他岳大掌门可是光明正大的人,虽然现在不是叫君子剑了,可也还是个正人君子啊。

“兄弟客气了,在下陈逸风,陈胜吴广的陈,潇洒飘逸的逸,风流倜傥的风,大家都叫我胖子”,小胖子拱了拱手,回了个礼,有些郁闷的说道,那么风流俊朗的名字,怎么就长了那么胖胖的一个身体,还小名胖子,太让人伤心了。

“陈兄好,在下听陈兄的口音像是湖北的,兄台是湖北人吗?”看人家那么郁闷,岳不群也不好去接人家的短,赶紧转移话题。

“岳兄弟说对了,我就是湖北的,你是陕西的吧,带着一点陕西口味,但又有点区别”,也不怪这家伙诧异,岳不群前世是北方人,说的普通话话相当标准,但这辈子继承了岳不群的陕西口音,短时间拐不过来,也不想改(古代也是有官方语言的,只不过不像现代那么普及)。

“嗯,我家就是在华阴地界,地道的陕西人。”

“哦,岳兄弟你家就在华阴啊,我前段时间还去过华山呢,华山风景真不错,不愧是号称“奇险峻”的西岳华山啊!”听得岳不群是华阴县人,胖子又感叹起华山景观了,听到别人说华山好,岳不群还是很自豪的,毕竟家在华山啊,他现在也算占山为王了。

“华山还真是不错,下次陈兄再来华山的话在下一定盛情欢迎,一尽地主之谊。”

“好说,好说,胖子我最大的理想就是踏遍千山万水,走过山河大地。我要看遍天下美景,品尽天下美食,我最喜欢吃美食了。不能再说了,一说就快流口水了。”

听到胖子的话,岳不群一阵无语,这么胖了还这么喜欢吃,不胖才怪呢,但说当然不能这么说了,“对于陈兄的理想,在下也是向往之至啊,兄台真是洒脱之人。只可惜,在下俗事缠身,不能丢下一切浪迹天下,不然在下一定要跟着陈兄游遍天下,享受美食,真乃遗憾啊!”

胖子一见岳不群如此推崇他的理想,立马引为知己,表情那叫丰富多彩啊。“岳兄弟也不要遗憾了,将来一定有机会的。”

“还有,岳兄弟以后就叫我胖子吧,陈兄什么的太生分了,熟悉得人都叫我胖子。”

得,既然都叫这家伙胖子,那哥也不客气了,“好吧,胖子,我比你大点,你以后就叫我岳哥吧”。

“那好,岳哥,胖子我就喜欢爽气的人,我们都别客气了。”

火烧的正旺,坐在火边暖洋洋的。木柴发出“噼啪”的声音,在火上,一只野兔插在树枝上烤着,冒出的油滴在火上“滋滋”作响,外面金黄金黄的,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

胖子拿下野兔,顺手就撕下一条兔腿递给岳不群,“来,岳哥,趁热吃”。

现在,岳不群也不和胖子客气了,拿起兔腿就吃了起来。吃着兔肉,岳不群就想起了华山脚下的太白酿,“哎,有肉无酒,人生大憾啊!”

没想到岳不群刚感慨完,胖子就递过来一个酒囊,“谁说没有酒的,这是什么?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随手接过来酒囊,也不嫌弃是别人喝过的,岳不群立马打开盖子就灌了一口,“爽快!”

看到岳不群接过自己的酒,就往嘴里灌去,胖子有些感动。要知道,行走江湖,谨慎为先,大家都可以说是刀口上生活人,处处小心,对于陌生人特别防范,更别说第一次见面就喝别人的酒,那是找死的行为。岳不群如此信任他,怎不叫他感动。

岳不群是没有看到,也想不到胖子的感动,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会说“哥们你误会了”,出门在外,他怎么会这么不小心呢,完全是不拿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啊,如果他一直这样的话早就不知死哪个杂绺去了,哪能活到现在。

其实,自从上次岳不群感悟自然后,他的感知就灵敏了很多,当他认真的时候,就能够隐约的感受到别人对他的态度,对面的人对他是否有恶意他一下就能感受到。在于胖子聊天的时候,他早就悄悄地感应了好几遍,确定胖子对他没有恶意,不然的话又怎么会于胖子谈天说地,胡扯那么久呢?真当他少不更事啊。

既然胖子对他毫无恶意,就连递酒给他的时候也没有心虚变化,岳不群也就大方的喝了起来,倒是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无意之举竟然让胖子误会了,如果他知道的话,也只能苦笑不已。

“好,岳哥豪气,给兄弟我也留点啊。”看到岳不群又灌了几口,胖子立马去抢酒囊,生怕被岳不群喝光了。但他无意间变得更加的热情,动作都更放得开了,想必,现在胖子真正的认可了岳不群吧。

只能说,被人相信的感觉真好啊。

接下来,岳不群与小胖子就都放开来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好不爽快。

突然,就在岳不群哥俩喝的正起劲的时候,一声大叫传来。

“兀那贼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