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一夜成婚,陆先生太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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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好了我爱你

——你到底是谁。

在眼泪决堤的瞬间,凌月见那句疑问,就像窒息深海里,突然涌现的一颗分水珠,成了人绝望之中,最大的希望。

她回了过头。

她泪眼婆娑,用一种很深情很渴望的眼神看着迷茫动容的他。

空气宁静了,他们对视了很久。

似乎想通过这副皮囊,看透对方的灵魂。

“月见……”直到奚希轻轻拉了拉他。

他愣了愣,宁馨也转过了头。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是凌夫人。”

迈开步子,她擦着眼泪,说的委屈。

此时此刻,在一旁看热闹的人,看着那位冷冰冰的小伙子,突然情绪起伏了不少,以为他该是对宁家那位大小姐有了兴趣了。

包括宁馨甚至凌月见本人,也这么想。

可是……

镜片下的那双凤眸在看到宁馨慢慢走远时,他的心,突然袭来一种莫名的安心与安全。

他的本能让他觉得她很讨厌,而又在她离他距离远了时候,他内心似有一道无声的声音,在告诉他,他应该离她远一点才好。

……

后来宁馨才知道,自己的阅历真的太浅了。

有些人看似心思不纯,人不怎么样,可人非圣贤,谁又是彻头彻尾的大善者,她从第一次见就判定为心机婊的奚希,她也有着她的优点。

这也是她后来继续去追凌月见才看到的。

当她拿着用钱买或者让自己家的高级厨师做的餐点去讨好凌月见时,奚希能靠自己去原创独一无二的便当和营养餐。

奚希能为了一盒蜂蜜柠檬,跑遍整个S市的水果市场,去买很漂亮很完整的柠檬,亲自去采摘蜂蜜。

而这些,不是她宁馨不做,是她没想到,从小被人伺候的她,在此时显出了自己的无力。

甚至,当她看到凌月见打球衣服破了,满世界搜寻限量款球衣给他时,奚希能从自己随身背的双肩包里拿出针线盒,为他细细缝补好。

在她荒唐奚希随身携带针线盒时,又被“凌月见专家”告知,她是在绣十字绣。

凌月见似乎很喜欢古风花纹,而那些东西,用刺绣来做工,最为好看。

奚希是在一件T恤上,绣一条传说的龙。

用来送给他做独一无二的礼物。

而她在家,从未做过家务,更别谈用针线了。

在凌月见打球的时候,她准备了最好的冰镇运动饮料等着比赛结束送给他,而坐在她不远处的奚希,却端着一瓶,自己做的糖水。

后来她才知道,凌月见胃不好,夏天从不喝冰水。

也是后来宁馨才明白,只有一颗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凌月见的一颗心是没用的,这个世界,或许很少有纯粹互相深爱的爱情,可却从来不缺,一颗心向着另一颗心的真心。

她认为自己才是最喜欢凌月见的人,甚至从心底深处的无名悸动,就像上一世所带来的缘分一般,让她必须和凌月见在一起,她的感情一定是独一无二,所以她讨厌故意出现,又故作不认识她的奚希。

可心里越来越多的挫败感让她明白,或许她那样的想法,在奚希心中也是相同的。

奚希一定也认为自己才是最喜欢凌月见的人,所以对于她的出现,有了危机感,才会那么做。

人本为兽。

这是人之本性。

奚希突然的出现,让她彻底没了主意。

她,或者别人,总是能在垃圾桶里,找到她花了大价钱,从国外为凌月见定制过来的礼物。

也总是能从别人口中听到一点闲言碎语。

比如和凌月见关系不错的男人问他,怎么看待宁馨。

他会很冷淡的回答:“那个女生,离我越远越好,还有……我希望自己能尽量不到听到她的名字。”

“很烦。”

很烦。

吵死了。

宁馨完全不知道该把这两句话的哪一句列为自己最讨厌的话。

之后,为了能和凌月见吃一顿饭,她站在他的公寓楼下,拿着大喇嘛喊他,可等来的是,他手机关机,窗帘拉的严实,连看她都不想看。

那一天,在这多雨的城市还下起了暴雨,她站在雨中,等到雨停。

最后,她昏倒了雨中。

可即便如此,她连凌月见的一点怜悯都没得到。

后来她又在上课之中,不顾正在讲课的老师,突然冲到门口,威胁凌月见,不和她约会一次,她就撞死在这里。

凌月见只是静静看着他,看着她真的撞到了门板上,额头都蹭破了皮,可得到的却是他说:“你这么做,只会让我越来越讨厌你。”

“宁馨,不要仗着你可以为所欲为,就在我的世界为所欲为。”

“我每天都在祈祷,你不要来上课。”

威逼利诱,博取同情,对他完全没用。

她对他的追求术,层出不穷,而更多的人都在以他俩为蓝本讨论:讨厌一个人,究竟会讨厌到什么地步。

会忽略她家世对未来事业的帮助,会忽略她的漂亮脸蛋的赏心悦目,会忽略她身材对生理的幻想……

宁可可怜一只偷吃了别人家鱼缸里金鱼的流浪猫,都不肯送喜欢他自己却讨厌的女人一把伞。

宁可放弃自己的昔日形象,在旁人面前,将话说绝。

后来宁馨终于从凌月见舍友的口中得到了一个消息,他想要的一款篮球鞋到货了,可他要做一个课题研究没时间去买,甚至那几天,S市突发暴雨,从学校去市中心的公交也停运了。

宁馨总觉得,老天爷和她是有默契的。

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总会下雨,越是大哭的时候,雨就越下的大。

她有些不喜欢S市,她下决心,等自己得到凌月见以后,一定要去一个每天都有万里晴空的地方定居。

那天,冒着暴雨,她披着雨衣,借了同班同学的自行车,骑行着去了市里。

想着,总要有那么一次,靠自己本身,靠自己虔诚的心,去取悦凌月见一次。

顺利买到的鞋,在回来的时候,她不慎摔倒,自己带着鞋,都摔到了在了已然淹没小腿的雨水中。

鞋进水了,车子也坏了。

那天,在她往学校走的时候,她觉得整个过程,不论是身体还是心里,把自己从小到大的委屈,都受了。

可又不觉得委屈,天空乍想闷雷和闪电,路旁有的树都被风吹倒了,她抹着脸上混杂着泪水的雨水,觉得这还不叫苦,不叫委屈。

总觉得,自己似乎受过比这还要煎熬的苦。

冥冥之中,那样的苦,似乎也是为了凌月见。

天黑了,她才回了学校的寝室。

和她一起住的另外三个孩子看到她狼狈的模样都惊呆了。

她哆哆嗦嗦的对借给她自行车的女孩放下了一张卡:“对不起,你的车我弄坏了,这张卡没有密码,你再买一辆更好的,行吗?”

撂下这么一句话,她又走出了寝室,去了男生公寓,让班级里的男生下来,把自己买到的,湿了的鞋,给凌月见拿上去。

可在等男生离开,她纲要路过凌月见寝室窗户下时,突然“嗵……”的一声。

鞋被扔了下来。

……

后来,宁馨发了高烧,呼吸道感染,在医院住了半个月。

等她再回来学校后,凌月见像个没事人一样,依旧平静的进行着自己的学业。

偶尔听他接了个让他带着笑容的电话,必然会听到他念叨那个名字:“希儿……”

再后来,认识宁馨的人,都在劝她放弃吧。

就算是感动了他,那也不叫爱。

要是他能爱她,就不会这么讨厌她的。

也有不少女人,因为凌月见对宁馨的态度,消失了对他的好感和喜欢。

认为他,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即便不喜欢,也不该做的那么绝情。

宁馨不喜欢别人因为她便消失了对凌月见的好感。

于此,她写了一封公开信,擅自贴在了学校的公示栏上。

她写道:

凌月见,我知道你对我那么绝情,是想让我彻底死心。

毕竟给我希望,最后再让我彻底绝望,那样伤的我更重。

那一天上课之前,很多人围在公示栏前看着她写的那简短的解释。

而她却悄悄的看着凌月见的自行车后面,载着又来找他玩的奚希,两个人一同去了图书馆。

那天,她问自己,这就叫喜欢吗?

或者,自己是不是上辈子欠了凌月见太多太多,所以这辈子,他才会那么折磨自己。

可是即便凌月见讨厌到她无以复加,她还是觉得他很好,还是心存幻想,意淫着他有一天对她好,喜欢她了是什么样子的,继续喜欢他,不放弃的追求。

她的动作越来越大,起初她的父母以为她只是像小时候一样,看到喜欢就会想着抓在手里一样,玩玩闹闹就过去了,一开始并没多干涉她的情感自由。

毕竟她还小,才17,都没成年,叛逆也属于正常。

可当家人发现她是认真的时候,对她做过很多的干涉。

转学,送出国,关禁闭,断经济来源,可都于事无补。

她18岁,凌月见19岁时。

他和奚希在一起了。

他们牵手走在S大的校园的那一幕,被宁馨看到后……

她明明没有任何病痛,却吐了。

后来她才知道,难过到顶点,真的会吐的。

奚希后来也转来了S大,以一所二流大学顶尖学子的身份破格转入。

后来,在学校,大家看到了不一样的凌月见。

在超市看到了他买卫生巾,买红糖。

看到他问班级里别的女孩子,过节送什么礼物会好一点,还要她们保密,不要告诉奚希。

看到他熬夜在图书馆学别的专业的课程,就是为了帮助奚希的成绩更好一点。

那一年,是S大气候最差的一年。

也是宁馨哭的最多的一年。

偶尔天空放晴时,是凌月见和奚希吵架的时候。

她19岁,他20岁。

那年S市难得的下了一场雪。

在不小心就会白了头的世界,宁馨在学校小树林的黑暗处,看到了奚希和凌月见站在路灯下……

他拦着她的腰,一只手扶着她的下巴,认真的接着吻……

天塌了,最后残留的希望崩塌是什么感觉,不过她看见一眼就想万年的男人,轻吻着别的女人。

明明该走,可她愣是憋着眼泪,看着他们接完了吻,看着他们手牵手,没有回寝室,而是朝学校的北门走了去。

他们,要在外面过夜啊。

那么,必定会发生些什么吧。

她从一开始喜欢他,到他和奚希确认了感情,默默的关注跟踪了一年多后,她那一晚,明明该跟出去看看的……

可她却怎么都动不了腿,攥着胸口的布料,她在他们接吻旁的长椅上,坐了一个晚上。

又在凌晨坐在了学校北门门房里。

然后在上课前十分钟,她看到凌月见和奚希出现了,他们双手紧紧相握,奚希满脸红光。

她看着他们,笑的像个白痴。

在凌月见和奚希在一起后,有人对比他对奚希和宁馨的态度,得出了结论:像凌月见那样的人,讨厌能讨厌到那个程度,那么一旦喜欢,就会喜欢到底,不会变心吧。

而宁馨,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收拾那乱七八糟的感情。

从那一晚起,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睡觉。

在她心里,如果能像植物光合作用就好了,那样吃饭上厕所的时间也可以用来睡觉,不必醒着面对现实。

然后,她大学的这本情感读物里,还是逃脱不了宿命。

学院里最优秀的男孩,爱上的,是普通却很耐看,有点笨笨的却很努力变优秀的普通男孩。

她这样的富家女,沦为了炮灰。

唯一的区别就是,她主宰了自己,没有像书里所写的恶毒女二,为了男人伤害别人,她选择了默默爱着,然后折磨自己。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荒唐,无道理可言的单恋能在什么时候落下帷幕……

她看到他们在一起一年两年三年,然后大学毕业,从班里同学口中,得知了他们要举行订婚宴,邀请了他们的消息。

独独,没有邀请她。

哪怕,后来他确认关系后,她再也没有烦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