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蚁族:北京生存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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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阶段 论存在感的丧失

6月29日(上)

你该怎么在一个每顿饭人均消费20元的城市里,靠90块钱度过七天。

这真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问题。

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正坐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客厅里,吃着最后一袋泡面,一边拿着昨天签过的合同,仔细核对每一个细节。

……出现上述情况者,押金不退;

……出现上述情况者,押金不退;

……逾期没有补齐第一个月房租者,押金不退;

……押金不退,不退,不退不退不退。

我的脑海里已经响起了RAP。

泡面泡得不够好,面条苍白柔韧,硬得不好下咽。我念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个留学回来的学长告诉我,他一辈子都不会再吃方便面。当时我还觉得他不会享受生活,可是来北京一年以后,我突然明白了他。

合同看了好多次,看起来应该是这样,如果我七天内交不起第一个月的房租,房子就会转租给别人,押金会在我下次租其他房子的时候补齐,在此之前,我是提取不出来的。现在看来,我铁定属于理亏的一方,唯一能做的,或许就是求人了吧。

求人。

这是我打碎了膝盖也绝对不会做的事情。

泡面真的很难吃,我停下筷子,勉强嘬了口汤,微微闭上眼睛,想象各种美食节目,做自我催眠。努力把吃的面想象成鱼翅,把汤想象成意式蛤蜊奶油浓汤,我在昏暗的客厅里放起爵士乐,使劲儿安慰自己:“车女士,你马上就要针对房产进行一次双方会晤,所以一定得吃饱饭,加油。”

身后突然响起钥匙的声音。

按理说小白这个时候应该没有下班。我正疑惑着,两个不认识的壮汉突然闯了进来,在我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搬走了唯一的一张上下铺。尘埃呛进了泡面里。

“你们……你们干什么的啊?”

“你的房子明天就到期了,今天我们就要来搬东西。赶紧搬走,东西丢了一概不赔!”男人粗声粗气地叫嚣着,挥舞着拳头。

“押金你们还没退给我。”我死死盯着自己的床。

“押金?”两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相视一笑,其中那个更丑一点儿的说,“小姑娘,别急哈,我们现在就给你算押金。”

另一个男人已经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了:“卫生不合格,扣100元,你看看,这里是不是有一个蜘蛛网?这里是不是有一根头发丝?换过钥匙……扣200元,家具动了三厘米,扣300元……好了,总共是1600元,除去押金1000元,你再给我们600元就可以了。”

“有你们这么算账的吗!”我忍不住站了起来。

“这合同上明明白白地写着——”男人展开一张皱巴巴的白纸,上面穿凿附会着一些莫名其妙的章程。丑一点儿的那个已经摆好了Poss,好像随时一声令下,就可以在我这个八平方米的昏暗客厅里砸抢起来。

“行了,”我忍不住冷笑,“您两位都是大男人,想必今天来这儿是来办事儿的,不是来为难我一个小学生的。”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大概是脑子里都没反应过来,含含糊糊地点了点头。

看他们这状态,我渐渐明朗起来,整个人也镇定了不少:“都是明白人,我这屋子卫生、家具到底怎么样,其实咱们都清楚。大家都是来赚钱的,我租过这么多房子,也清楚,押金从来就没有全数退还的规矩。”

“你……你这绝对就是有,有问题!说了房间乱的嘛!”丑男人扯着脖子,涨红了脸,和我辩白,大概是因为一直习惯于恐吓,对需要讲理的地方,他显得非常不熟练。不太丑的那个拦住了他。

“你有话直说吧。”他简单明了。

“我们把押金分了吧,我现在真的很需要钱,你应该也不想白给公司干活儿吧?”我琢磨着李昼的表情和语气,回答他。

半个小时以后,我拿着500块钱和一个行李箱,流落在北京的街头。小白还在加班,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而我,已经要去做我这辈子最不想做的事儿了。

我实在太累了,在天桥底下歇了一会儿。眼前是高高的西直门立交桥,车流在我头顶四通八达,灯火通明。传说这个桥建了十年,工程不断地增加,不断地变复杂,西直门的交通也因此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拥堵。最终以建立这座桥的工程师自杀收场。

这故事我刚来北京就听说了,听了好多遍,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我抬头看着它的时候,只有今天,第一次觉得它空洞而又凄凉。

伊莎贝拉一直关机,小白要加班到很晚很晚。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想起了李昼,想起他冷淡的脸和一句言简意赅的“傻帽儿”。我坐在行李箱上发了很久的呆,最终自言自语了一句:“傻妞。”之后直接拖起行李箱,向地铁走去。

去要钱,哪怕只有我自己,我也得把钱要回来不是。

中介公司的大门近在眼前,而我此行的目的,是去求他们把之前交的一万块还给我,如果失败了,我会无家可归;即使成功了,我还是无家可归。

上午的经历,已经让我心里慢慢有了觉悟,这一战,想全身而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据说他们有整整一队来路不明的保安,有蔓延好几个城区的势力,有警察朋友,也有人贩子朋友。关于他们的种种传闻甚嚣尘上,而我如果不把押金要回来,可能会饿死。

这是最无可奈何的事情。

说实话,我生来懒得和人争,租房、谈判、吵架,所有需要去争抢的事情,都让我觉得恐怖。可是现在,我只能一个人去,像个独闯毒枭老巢的FBI警员,或者前去寻仇的赌神。

房产中介的大门敞开着,一群西装革履的农民工子弟夹道欢迎我。

“欢迎欢迎!”还是那个言语清脆的小姑娘,年轻的胸脯被西服外套裹得紧紧的,参差不齐的牙齿对我笑得欣欣向荣。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就已经热络地拉扯着我,把我按在了椅子上,帮我展开合同,翻到正确的位置,拿起笔,弯着上身地问我:“您是刷卡还是现金?”

“是这样的……”我犹豫着开口。

“一定是刷卡吧?其实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也是支持的,拉卡拉我们也有,知道你们白领一族现在都不会用现金,我们啊,这里样样都是全的,你看看,多正规。”她喜气洋洋地看着我,笨拙地学习着她以为的城里人应该的状态。可是她那照猫画虎的样子让我觉得,如果我再温柔点儿,恐怕她已经直接按着我的手指头签字画押了。

“我失……我把工作辞了,暂时没法交钱。”

她的喜悦还僵在脸上,好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我说的是什么。很快,她的脸就白了下去,紧接着又青了起来,绛紫深红地变了一圈儿之后,她僵硬着脖子,硬挺挺从我身边走了过去:“这事儿不归我管,我也不可能给你退,你走吧。”

“可是合同上不是这么写的啊!”

她不再说话,冷冰冰的眼睛盯着天花板。身边突然拥上来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中介,直接往外推搡我:“你快走吧,快走吧。”

我知道事情会不太顺利,但是我完全没有想到,会决绝到这般地步,我甩开中介的手,直接站到了那女人面前:“没这么算的吧,我要回我自己的钱有错吗?”

女人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和她这样说话,没头没脑地尖叫起来:“你耽误我们生意了,好几天的生意!说了今天不交钱押金就不退,不退!”

女人话音未落,突然十几个彪形大汉就围了上来,有的人手里拿着电棍,有些人手里拿着木棒。他们个子都挺高的,一米八多,黑沉沉地压向我,越来越近。

越是这种时候,我反而越是冷静下来。今儿注定是没得谈了,等明天找朋友们一起想想办法吧。

“好吧,不退算了。”我一边说,一边慢慢往后退,彪形大汉们还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围在那个女人面前。我转身走到门口,准备离去,突然那女人又发出一声尖叫:“把她手里的合同给我撕了!撕了!”

一双缝隙里都是毛的手直接就盖了下来,我本能地抓着合同就往回拽,突然间两三个人拉着我,把我往门外推,我打了个趔趄,使劲儿把合同往我自己手里拽。可是对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还生生推了我一把,我给推得眼冒金星,一个重心不稳对着台阶就摔了下去。最后一刻,我一点残存的意识让我本能地踩了那个男人一脚,还好,我穿了高跟鞋,锥子一样的鞋跟直接扎进了男人的脚,我顺势把合同拽到了手里。

外面是熙熙攘攘的大街,里面不断传来女人的叫骂,我开始往人多的地方撤,几个大汉马上追了出来。我直接甩了高跟鞋就往外跑,冲着街上散步的人群拼命跑。然而人群却匆匆地躲开了,很快,一条街上被撤离得很空,十几个彪形大汉再次围了上来。

“别抢我的东西!”我简直不能相信这声音是从我自己的嘴里发出来的,极其难听,嘶哑又响亮,根本就不像人类的声音。远处有几个行人驻足,很快又躲远了。

满是毛的大手又一次来拽我的合同,而我的高跟鞋早就已经不知甩到哪里去了,我的头发不知道被谁抓了一把,一股狼狈的羞耻灭顶而来。

“还给我!”我绝望地吼。眼泪鼻涕冲了出来。

“你们干吗呢?十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姑娘,你们这就是君子所为?”

一个熟悉的沙哑的声音突然从我背后传来,我拽着合同回头,一台熟悉无比的哈雷喷着热气停靠在马路边缘,一个穿着黑色漆皮靴的纤细身影霸占了我的视线。

头盔摘下来,打着光滑大卷儿的长发倾泻而下,一股子倾国倾城的破坏力扑面而来。

一开一合嘴唇儿红得像着了火,一直长到腿根的黑靴子凿在地面,车上的女人做了个碾压的动作,拍了一下自己的哈雷:“你们这儿是老金开的店吧?真有意思,进去告诉老金,伊莎贝拉来了。”

6月29日(下)

“和他们说了,钱是没法给你都退,只能退一半。”

半个小时以后,我已经披着毛毯,蜷缩在“世界尽头”酒吧的沙发里,捏着皱巴巴的合同,默默地盯着伊莎贝拉帮我拔掉脚心里的玻璃碴子。一边看,一边疼得我龇牙咧嘴。

“疼啊,抽烟。”伊莎贝拉拿起血淋淋的镊子,丢给我一盒黄山。

“我不抽男烟。”我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伊莎贝拉白了我一眼,丢给我一盒万宝路爆珠:“那点儿出息。”

“我……我戒了。”

“你一个中国文化产业领军人物,这么点事儿就成功歇菜了?”伊莎贝拉拍了我脚面一巴掌,我简直都要哭了。

“抽。”伊莎贝拉又丢过来一盒,我抬起来看了看,居然是万宝路双爆。这个女人天真地以为,戒烟就是不喜欢焦油,多几个爆珠,我应该就会爱抽了。

夜色渐深,不少老外和老中,开始渐渐涌入这个酒吧,伊莎贝拉的世界与我的世界,一直差着这么整整八个时区。我眯起眼睛,看着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妖兽拥了进来。

“我抽。”我最后说。

双爆真的很凉,像抽了整整一包薄荷,我的肺脏被冰得哆嗦起来,我的大脑也跟着清醒了许多。

“你啊,还是那么自以为是,”伊莎贝拉包装完了我的脚,一遍一遍地开始洗她修长的手,“在文化公司到底学了点儿什么,终究是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伊莎贝拉应该比所有文化公司的衣冠禽兽都更懂“文化”这两个字怎么写。不论过了多少年,我在她面前,都一直有那么点儿自惭形秽。来这里的人都是消费的,消耗整个白天积累下来的钱和怒意,没人知道,这个烟视媚行的小老板娘读过的书,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多。

想来,我们已经认识十几年了。

伊莎贝拉是大伯的女儿,却不是我堂姐。她是一个冬天的雪夜被抱养回来的,她回来的时候,院子里留了一串黄鼠狼的脚印。大家都说这丫头是黄鼠狼叼来的孩子,不吉利。那之后不久,我们就举家搬进了城里。

那是我出生一年前的事情。

伊莎贝拉从小就明艳动人,而我却总是脸色发青,嗜睡,对任何体育运动都不擅长。她保护我,也骂我,大人更是一边倒地夸她懂事,为我发愁。我蹲在屋子里看书,她就领着一群野孩子在门外,用石头砸我的窗户,想叫我顺着防盗窗爬下来跟她滑旱冰去,她常常忘记我真的没她那么大能耐。

我们长大了,念书了,伊莎贝拉骨子里的乖张却越发明显,打架、早恋、混夜店,考试照抄被教务处主任逮住,领到学校的大讲台上,做反面典型。当天晚上,大娘就走了,没留下只言片语,只有一双给伊莎贝拉的红色舞鞋。

回忆起来,大伯大娘早就开始生疏冷漠。只是没想到,事情来得这么突然,爷爷气得生了场大病,大伯成了酒鬼,伊莎贝拉借此从学校请假半个月,最后干脆再也没回去过。

我呢,其实比伊莎贝拉好不了多少,自小学起就开始偏科,语文很好,数学却考五十几分,家人为我愁白了头,都道是车家这两个孩子不懂事,盖是祖上的荫德不够。奇怪的是,成绩那么差的我,在六年级的时候数学成绩忽然考到了八十几分,顺利读上初中,家里刚刚激动了没几天,到了初中,我又一次成了班里的差生。按理说,学习不好的孩子社交能力都很强,木讷的孩子往往成绩好,人总得有点儿优点吧。可是我偏偏不是的,只是不停看与考试无关的书,唯有满脑子奇怪的想法。很多人都疑惑,未来我该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而这时候,伊莎贝拉已经去了广州打工。说是想混出个名堂。后来她回来过几次,那时候我身体渐渐好起来,慢慢开始不喝中药。多年来的中药生涯练就了我喜欢苦味儿的独特癖好,喝她带来的咖啡毫不费力气。

其间我偷着跟她出去玩过几次,他们的歌儿都那么好听。染着黄头发的少年觉得自己很帅,胳膊上是花臂,背后是俗气的龙形。小镇上的男孩子做这些事情实在有点儿东施效颦。后来接触了真正的骑行和视觉系,我更加强烈地确定了这一点。可是伊莎贝拉不一样,伊莎贝拉的美艳和霸气是超越一切阶级和时代的,她像个女战神,冲破了我青春期所有的迷惘,满手鲜血,满眼慈悲。

我喜欢偷着陪伊莎贝拉去蹦迪,用刺耳的声音笑,可是我从不嗑药,从不打洞,从不为此逃课。这不是父母叮嘱的学好,只是一种本能。我慢慢开始相信人是有本能的,这与你的出身与教养无关。有一些东西与生俱来,哪怕我和伊莎贝拉有着完全相同的经历,我也不会成为她。

后来的事情还是这样,很有规律性,我莫名其妙地一路念到高中,考上了一所三流大学,最后居然混入了考研队伍,这次老天终于没有眷顾我,让我以12分之差名落孙山,我痛苦了很久很久,但是后来想起来,这个事儿我并不委屈,考运好了这么多年,已经足够了。

落榜那年我向全国发了简历,奇迹般地只在北京收到了四份面试通知,收到第四份面试通知的时候,我早已离开东北老家,前往上海查分,终于认清丑恶的现实之后,一怒之下我杀到了北京,在西二环租了个阳台住。彼时是三月,几千公里,折腾几个来回,一路下来温差不小,春天在车窗子里忽远忽近。而我,只知道对着祖国的大好山河洒下热泪,念叨着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并且居然没有感冒。

这些年里,伊莎贝拉也没有闲着,她的生活比我丰富得多,在广州给人做洗头小妹,爱上一个40多岁的秃顶老头,折腾得人家鸡飞狗跳,她忽然又觉得不爽,跑去仓库里玩摇滚乐。真真出了几张唱片,红了一会儿,自然又被忘了。卖服装,赔了;出国去非洲,不久因为战乱,被遣返回国。带回了一些照片,还在腾讯做了一期专题。按理说总该混出头来了,没想到不久又跟金主闹翻,跟着一个不明所以的男人去了南宁,再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苏堤溜达,并且再次失恋,在黄金市场做大堂小妹。

半年以后,伊莎贝拉为了投靠一个哥哥,来到北京。我对这种殊途同归表示深深的不解。

哥哥自然是很快就又闹翻了。她最后找了个保安公司的文员工作,不知为什么,主要负责看管被双规的高管。再之后,就来了这家“世界尽头”,名字是伊莎贝拉自己起的,来历自然是那本赫赫有名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一番折腾下来,伊莎贝拉实在不算成功者,或者说她暂时还不成功,毕竟她还年轻得很。这些年的波折只给她留下了一副沙哑的烟嗓和胳膊上的刺青烟疤。而她,还在继续胡乱漂泊着,就好像真的会青春不老。

来北京不出半年,伊莎贝拉又认识了这一群奇葩的朋友。真真是江山难改,本性难移。我呢?其实真心说,我喜欢他们远胜过喜欢正常人。他们率直,疯狂,目无尊长,天生顽劣,对规矩有本能的藐视,比畏首畏尾的正常人活得痛快得多。

大概是吸了烟,又被伊莎贝拉逼着灌了几杯酒,我开始聊天,和她周围那群我认识的、不认识的妖兽聊天,聊得天南海北。他们特有意思,会给你讲极北的蛮荒之地,1500元买一条人命的囚徒;会给你讲大麻的种植与产后护理;会给你讲死去的小三和诸多都市奇谈。他们的故事放在一起,一万零一夜都讲不完。

“贝拉,白俄罗斯,”一个淡定的男声冲进了“世界尽头”,“今天来了新朋友?她是个朋克?”

我突然觉得这个声音有点儿耳熟。

下一秒,我看见了李昼那看神经病的眼神。

“……贝拉,你们认识?”李昼看看我,又看看伊莎贝拉,淡淡的有点儿难以置信的样子。

伊莎贝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李昼,李昼指指我,又指指他自己,自我介绍道,“同事,”末了又补充一句,“我能理解,贝拉一定是觉得丢人才一直没提起这个小疯子的。”

我想一杯子敲飞李昼的额头,却因为脚心疼得钻心,龇牙咧嘴地作罢了。

“她是我妹。”伊莎贝拉随手给李昼递了酒,两人显然已经相识很久,有一种不可言说的默契。我看着他们,觉得心中万马奔腾,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好像突然发现哈利波特认识钢铁侠,两人还经常打完坏人一起去小餐馆撮一顿一样光怪陆离。

李昼慢条斯理地喝酒,不看我,我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他依然坐得很直,全无醉态。说来也奇怪,在任何一种场合之下,他都保持着一种优雅的自控,我不知道他的笃定从何而来,只是无端地突然觉得这种举止充满了一种美感,真是衣冠禽兽。

“有头绪了吗?”他问我,我反应了几秒,才意识到他在说什么。

“还没来得及调查。”我差点儿就告诉他,我现在连生存都成了问题。

“这还用调查吗,动动脑子。”李昼用苍白的手指点了点他的太阳穴。我心说,孩子,你的状态太雅痞了,棒极了。紧接着下一秒,他就蹲在高脚凳儿上……

“没证据啊,瞎猜是会冤枉人的。”我心虚地低着头,盯着我血迹斑斑的脚。

“车厘子,你想想,这件事情上,谁的获益最大?”李昼拿指关节轻轻敲了敲大理石桌面,我的电话骤然就铃声大作起来。

是小白。

我一哆嗦,本能地就按掉了她的电话。

“不可能,小白不是那种人。”我抬手打断了李昼,随手给小白回了短信。

“如果她完全不是那种人,你不会也跟着一起心虚的。”李昼把空酒杯摆平,转身离开了酒吧。伊莎贝拉在门口与他交头接耳了几秒钟,我听不清楚。

“不用啦,你和贝拉好好玩儿吧,我住同事家啦。”小白这样回复我,我盯着手机,心里悠远地响起了一阵非洲战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