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好吧。”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塔莎脸红心跳,但是也没有那么坚决的拒绝。
“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房顶上。”天赐急忙补充道,塔莎不解的望着天赐,难道这么晚了还要找梯子爬房子?要知道这里的建筑风格全部是筒状型,想要上到二十多米高的房顶,就凭她现在穿着的衣服,很容易走光的。
“随我来。”两人离天赐的住处已经不远了,天赐一伸手,示意塔莎抓住他的手,虽然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是塔莎还是伸出玉手,天赐右手衣服塔莎的后背,脚尖点地,向着二十多米远的房子飞去,脚尖连踢墙壁,两个人转眼间就来到了房顶,动作潇洒干净,就连塔莎的裙角都没有掀起。
“你是怎么做到的。”塔莎如果不是自己经历,绝对想不到天赐竟然能带着一个人这么轻松的跃起二十多米高,动作还那么潇洒自如。
“这是我故乡的一种功夫,叫做轻功。”天赐笑了笑
“故乡……”塔莎喃喃的重复着这两个字。
“是啊,你的故乡是哪里?”天赐随口问道。
“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是因为今晚的月色太过凄凉,还是突然触景生情,塔莎不自觉的留下了眼泪,天赐一时手足无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塔莎止住哭声,和天赐聊起了她的身世和经历。
我从小就是孤儿,我的父母死于战乱之中,那时候我还不记事,只是朦胧间有个姐姐,那时的日子苦不堪言,每天和畜生一样,饭也吃不饱,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被人买到黑暗帝国,有家妓院准备把我买回去,那时候我已经五六岁了,记得那天是个下着大雨的夜晚,那个老鸨子满脸肥肉的走了过来,在我们十多个孩子中走来走去,最后就选中了我,说再养几年就能接客了。
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那时候对于做妓,一点都不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