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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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凡例(2)

全、赵、戴并一代鸿儒,其才其学,均非守敬所敢望,而守敬此书,则驳斥之不遗余力,未免有工诃古人之咎。然诸家考古之功与脉水之力,实有所未逮者。两造俱在,知我罪我,所不计也。综而论之,此书为郦氏原误者,十之一二;为传刻之误者,十之四五;亦有原不误为赵、戴改订反误者,亦十之二三;此余所不能不龂龂也。

《水经注》在唐代似未通行,故颜师古、魏王泰、太子贤、司马贞诸人皆不甚重其书;杜君卿且妄肆讥弹,谓为僻体;徐坚、欧阳询、李善、李吉甫亦第略引证之。唯张守节《史记 正义》大加甄录。至宋,乐史、宋敏求乃视为要典;又至王伯厚、胡身之奉为准则,而所见之本已多讹误。明代,若孙潜、杨慎、谢耳伯、朱郁仪皆尝致力,而未辟荆棘,最后,曹石仓以古昔州郡割截入明代之府县,非用力之深不及此。国初,顾亭林、阎百诗、胡渭生、顾景范虽未瑧堂庑,已大启门庭。惜刘献廷《水经注疏》,黄子鸿之《水经注图》,均未见传本。至全谢山、赵诚夫、戴东原以全力赴之,故为特出。其时有沈炳巽之《集释 订 》,《四库》著录,间引见赵氏书中。(按全谢山实首引之。)据馆臣所订,亦多谬误。近时有沈文起之注疏稿本,汪梅 之《水经注释》,均未刊板,吾不得见。然吾见沈氏之《左传补注》,发明无多。(按沈疏以戴书为底本,所见则批于书眉行间。手稿今藏南京图书馆。沈氏注《左》,力攻杜预,而杨先生宗杜,故其言云尔。沈氏史学名家,手稿中于史事颇能补正全、赵、戴、杨四家之疏漏。)又见汪氏《水经注图》,与郦书多不照,其改订错简,亦任意移置,其书即传,恐亦所见不逮所闻。惟周方叔之《巵林》,考古功深,为郦亭诤友。董方立之遗稿,脉水事密,亦善长忠臣。所惜周不铨全书,董仅有残稿。至若张匡学之《释地》,绝无心得,杨希闵之汇校,祇同钞胥,所谓自郐元讥者矣。

(辑自杨氏《水经注疏》《要删》)

熊会贞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

有清一代,名儒辈出,著作如林。欲为《水经注疏》者,仅刘献庭、毕秋帆、王益吾数人,而未有成书传世,足见其难。

先生未见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此书各卷,凡说残宋、《大典》、明抄,不得属之先生。当概删残宋本作某句、《大典》本作某句、明抄本作某句。今拟不删。以先生说,改为岭香孙世兄补疏。全书各卷中,先生按残宋本作某,或《大典》本、明抄本作某,尽改为先梅按残宋本作某、《大典》本作某、明抄本作某。每卷开首题名加一行,作孙先梅补疏。

(此处版框上端[天头]云:「共有十余卷,前二十卷,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皆批见朱《笺》各卷书眉,又见各卷后。」)

此全稿覆视,知有大错。旋病,未及修改。请继事君子依本卷末附数纸第四页所说体例改。多删名子,甚易也。

(此处版框上端云:「此卷后附有数纸,当细看。与岭香孙世兄」。)

王氏合校本以戴作正文,赵附见。(朱《笺》在内。)

据《提要》,戴概从《大典》本,实不尽然。(多从《大典》,或自订。)

赵不言从何本,盖自勒为定本。

合校本自非并列,不置一辞。此《疏》据以起草。初,全、赵、戴兼举,加以断制,通体皆然。后觉全书不尽真,惟引见赵书者皆取之,于本书则酌采之,故多止称赵、戴,惟辨《经》、《注》仍称全、赵。

合校本以戴为主,看甚分明。今变动,则以朱为主,而据赵、戴订之,或自订。通体朱是者作正文,非者依赵、戴等改作正文。不能如合校本之尽以戴作正文也。此点最关紧要。会贞衰颓,不能再通体修改,全仗鼎力。必如此,全书方有主义。

(此处版框上端云:「以下无次序」。)

初,全、赵、戴并举,后多删全。以戴名过于赵,作戴、赵改。又觉校字不引书者,似多出赵,而戴沿之,故称赵、戴。凡引书者,则先言赵改,接载其说,后言他人,戴改同。

初各条作朱此几字讹作《经》,全、赵、戴改《注》。戴云此是《注》,不得与《经》紊。约略言之。后因订正《经》、《注》,惟戴之功大,作戴改《注》,云此是《注》,不得与《经》紊,全、赵改同。阮元见是戴改《注》,或全、赵本沿之,惟一句而各家字或不同,细分亦是琐碎,他言同者,亦多是此意,不必明言其袭也。

朱作某讹字,《笺》曰:「《宋本》作某正字」。全后删此字。赵、戴改。后师有一两卷删全、赵、戴改句。暂时别居,未对会贞言。以《宋本》作某,即依作正字。较简净也。然他条无《笺》说者,多云全、赵、戴改,未能画一,又仍改同初,以归一律。

初,各条或云朱某正字讹作某,宋本作某正(字)。戴改,赵据黄本改。△△按:残宋本、《大典》本并作某正(字)。因赵每以朱称宋本为伪。人或以戴出《大典》本为诬,故标出,非复也。后以戴改二字移于赵据句下,作戴改某正(字)。下接△△按云云。缘戴从宋本、《大典》本出,文义较顺也。

(此处版框上端云:「先止见校录《大典》前二十卷,此就前二十卷言,嗣觉先生未见残宋本、《大典》本,不得作先生按也。」又版框下端[地脚]云:「通体要一律」。)

记师初说,《疏》欲详,赵、戴等说,可一概载入。后因篇幅太长者,不能全载。又说俟书成,一齐加删节,不删节者,可就所见说几句。

初,各条或云,朱某正字讹作某,赵改云,当作某正(字),戴改同。通体多如此。此皆未引书,因戴名过于赵,赵改以下拟省作戴、赵改,后知订正似多出赵,乃作赵、戴改。

凡《经》水于《注》,开始说水出今某县某山,(或水下加源字。)至末,说水自今某县流经某某县入某水;或水有变迁者,看图说明;或今无水者,说水出今某县,流经某某县,至某县入某水,已湮。小水亦释以今水,说所出所入,其有不能实指者,则言水在今某县西或东,或说当在今某县境。

(此处版框下端云:「可看《一统志》及《方舆纪要》」。)

前叙各县沿革,言前汉县属某郡,后因历代县名字多异,先言《汉志》作某字,他志作某字,再叙沿革。言汉县属某郡,不得反加「前」字,故通体删「前」字。

又前叙沿革,或言两汉、魏、晋、宋、齐县属某郡,后魏属某郡,太简直,后改作汉县属某郡,后汉、魏、晋、宋、齐因,后魏属某郡。通体当归一律。

《渭水注》二补四百余字,尚须细校。

《沔水注》三叙南江,因无此水道,编至此暂辍,可将桐水等先实叙,水之北流后说。如郦氏所叙,则是倒流入南江矣,误甚。阮元《揅经室集》《浙江图考》文可采用。

各篇所引之书甚多。有一书,或引至数十次者,当于首条《疏》明,而《疏》于后者删之。须通体检查一次。

凡《经》文,或作朱此几字讹作《经》,或作朱此上几十字讹作《经》,或作朱此上几句讹作《经》,或作朱某句以下讹作《经》。当对照戴、赵,斟酌书之。亦须通体检查一次,以免歧出。(惟万不得不变通者变通之。)

凡赵、戴引书,句末皆有曰字,或作云字,今皆仍之。惟自引书则概无曰字、云字,须通体检查归一律。今书或作详某水注,或作详某水篇,当归一律,作篇字。

全书沿革皆不详叙,《汾水篇》载董佑诚说独详,当删改归一律。

董佑诚叙水,每云水在今某县南或某县北。有几卷皆用董说,提董名字,全书皆依董说。今思似可提出水名,作为已说。全书如此者,亦皆可提出水名。

先生初说,此书二人同撰,文各一半。故初稿有几卷题:「宜都杨守敬疏门人枝江熊会贞疏。」后改作:「宜都杨守敬纂疏门人枝江熊会贞补疏。」则是先生之书。通体凡先生说,止作按字,不必提先生之名;会贞说,则作「会贞按」三字,以示附见,如此较合。每篇首标题作:「宜都杨守敬纂疏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改补作参)。」文先生三分之二,会贞三分之一。

(此处版框上端云:「全书定当依此改正,古人著书,每屡改体例,凡例须说明,将先生名及会贞名点去,但存按字即得,惟会贞名见《要删》及《补遗》、《续补》者,检对留之以昭信。」又版框下端云:「稿名子太多,嫌琐碎,故必改体例。」)

友人黄陂徐恕行可,博学多闻,嗜书成癖,尤好是编,每得秘籍,必持送以供考证,益我良多,永矢弗萱。

郦氏之例,每言某水注之,水出云云;某水入焉,水出云云,而亦有突言某水出某地者,是为变例。如《河水注》三,荒干水又西,塞水出怀朔镇东北荒中是也。赵氏不悟,乃改作荒干水西出塞外怀朔镇东北荒中。

又《渭水》三,先、后依《诗经》作镐,中依《春秋后传》作鄗,各有所据。戴氏不悟,皆改作鄗。

又《谷水注》,或言谷水,或言阳渠,以见一水二名。全氏不悟,乃谓原流分合,多有错误。

又《淯水注》,或从《汉志》作堵阳,或从后世作赭阳,全氏不悟,乃谓忽堵忽赭,不亦惑乎?

又《漾水》篇,两言平洛与《地形志》平洛县合,乃戴氏皆依《汉志》作平乐。

又《江水》、《若水注》作蜻蛉,与《华阳国志》合。戴氏不悟,皆依《汉志》作青蛉。

又《叶榆水注》,或称叶榆水,或称榆水,以示变化。戴氏不悟,概增作《叶榆水》,是全、赵、戴尚未窥郦氏藩篱也。

又《洛水注》,山出竹,可为律管,误作山出多重固在韩。

又《渭水注》,周召误为尹商。

又《江水注》,亦曰绵虒县及两弱关字为衍文。全、赵、戴皆未见及,亦为疏也。

顾亭林推朱《笺》为有明一部书。惟朱氏著书太多,未以全力赴之,故不免有得失,致来冯定远、黄梨洲之掊击。而征引秘文,自非胸罗九流者,不能且不轻改古书,在明人实为罕见。戴本《提要》,称所校盛行于世,特从而纠之。赵序言,疑人之所难,发人之所未发,爱之重之,而为之《释》。是戴、赵皆因朱《笺》加密耳。今以朱为祖本,据戴、赵订之,或自订之,俾更加密焉。全书依此。

幸见残宋本卷五、三十二页至末,卷六至卷八,卷十六至卷十九,卷三十四,卷三十八至卷四十,黄陂徐氏藏。又见校录《大典》本前二十卷,南林蒋氏藏。又见校录明抄本与残宋本,当自宋本出也。

(此处版框上端云:「此数书,先生皆未见,初编入。嗣觉后人补编,乃可用耳。若岭香孙世兄作补疏,可作凡例用。」)

今并采入。朱每称宋本,今复载宋本;戴言出《大典》,今复标《大典》。非复也。赵每以朱称宋本为伪录,以见朱之足凭。其有不同者,则所见本异也。人多以戴出《大典》为诬录,以见戴多本《大典》,亦不尽本《大典》,而戴之冤可大白于天下,戴之伪亦众着于天下矣。

原件共十三页,无题目,影印于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第一册正文之前。此题目为我所加,详见《排印〈水经注疏〉的说明》。

桥驿附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