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教研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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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泾源民族学校特色课程开发设想

一、背景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重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程的实施和开发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3)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对课程结构的选择是针对地方、学校与学生的差异而提出的,它要求学校课程要以充分的灵活性适应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显著的特色性适应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方向,以选择性适应学生的个性发展。由此可见,课程结构的选择性主要涉及各级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校长与教师)、学生如何选择课程,以及我们的教育能给地方、学校与学生提供多少课程以供选择。选择性的集中体现是新课程适当减少了国家课程在学校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在义务教育阶段,将10%~12%的课时量给予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从而形成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并行的层次结构。这无疑激发了地方和学校在课程开发与实施上的主动性,也有助于真正实现学校课程的多样化,从而体现民族特色、学校特色。泾源县是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今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是旅游业,发展特色旅游,回族文化是硬实力,学校课程与优秀回族文化传承研究无疑为提高回族文化硬实力、打造泾源特色旅游、推动泾源支柱产业发展创造条件,打下基础。

(4)回族优秀文化的学校教育传承是回族优秀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过程的延续,同时也是回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再认知过程,更是中华文化丰富、多元、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发展,回族聚居区中小学校教育应肩负起回族文化在现代社会中保存、传承和创新的历史使命。

回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跃与发展离不开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传承。我国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为优秀回族非物质文化学校教育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基础。通过对优秀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政策的价值选择及其合法性分析,提出重建公共教育权力体制、实现教育主体多元化,构建回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传承体系是回族聚居区中小学义不容辞的责任。泾源是回族聚居县,回族人口占75.5%,回族学生比率小学占79.9%,初中占76.4%,开展学校课程与优秀回族文化传承研究具有独特的人文环境和资源优势。以回族文化为主题的学校课程在增强学生民族自信心,提高学校办学吸引力,进而改善部分回族学生家长不重视教育,改善目前泾源回族教育面临的入学难、巩固难、辍学率高等现状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条件

(1)2006年4月,“宁夏回族山花儿艺术”“宁夏回族民间器乐及其民俗”“宁夏回族传统服饰习俗及其民俗”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泾源县回族踏脚被列入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自治区在海原、同心、泾源等8个“山花儿”自然流传村建立传承基地,命名“山花儿”民俗村,引导和扶持民间自然传承。文化、教育部门明确提出了“山花儿”走进学校课堂计划。自治区教育、文化部门已在南部山区的西吉、海原、盐池等地农村中小学课堂教唱濒临消失的回族传统文化“花儿”,近50名音乐老师已经通过培训具备了教唱“花儿”的能力,“花儿”专家编写的《简编花儿教程》也已下发到宁夏各农村中小学。文化、教育部门还计划将回族器乐引进中小学音乐课教学,将回族踏脚引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希望通过校园传承扭转这些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链条濒临断裂的局面。

(2)我区从20世纪90年代,就制定了保护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地方立法。2005年8月,自治区政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面启动。2005年9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6年7月21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使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三、目标

学校是民族优秀文化传承最规范、最有效、最具影响力的公共教育资源。通过课题研究,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把国家课程实施和回族优秀文化教育进行合理有效的整合、补充、渗透,进一步探索并完善教学体系,依据不同学科特点和需要制定教学策略,充分发挥泾源高级中学、泾源一中、泾源三小、城关二小、白面民小五所学校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在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加强研究和实践,形成规范、标准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学校教育体系,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评价等方面形成较为规范、完整的运行模式。

四、内容

(1)在音乐教育方面以回族花儿为研究重点,探索中小学音乐教育和“山花儿进学校课堂行动计划”的整合,以国家音乐课程为主导,以自治区编写的《简编花儿教程》为补充,形成具有回族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教学。

(2)在体育教育方面以泾源踏脚为研究重点,探索国家中小学体育教育和泾源踏脚的整合,编写《泾源踏脚教程》,以国家体育课程为主导,制定泾源踏脚中小学各年级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探索行之有效的民族体育教学模式。

(3)在美术教育方面以回族剪纸、刺绣和回族服饰为研究重点,探索中小学美术常规教育和回族美术元素的整合,研究中小学美术教材内容和回族美术元素的有机衔接,形成中小学合理有效的美术教学形式。

(4)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研究探索以学校大型活动为平台,促进回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载体,以学校开展大型活动为平台,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不但使学生继承自己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也能极大地增强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同时,通过学生和教师的传播,学校的民族文化活动也会影响社区和家庭,从而推动家庭和社会的民族文化教育。如校园文化艺术节(周)、全县中小学运动会、学校运动会、回族重大节庆,把课堂中学习的民族文化贯穿于这些大型活动之中并进行集中展示,有利于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因此,在课题研究中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在总结、展示、传播课题成果方面的途径、方法和措施也是课题研究的重要内容。

(5)要注重探索研究如何借助学校常规教育活动开展民族文化教育,重视学校常规教育活动在促进民族文化传承方面的作用。在具体实践中,课题组要重视两方面的研究:一方面,积极借助学校的广播、校刊、墙报等媒介,大力宣传民族文化知识,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为民族文化的传承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另一方面,鼓励学校开展目标性、递进性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并加强与社区和家庭的合作。通过以上活动,让学生把在学校学到的民族文化知识传递给家庭和社区成员,也可以把家庭和社区中的民族文化资源带入到学校。为学校、社区和家庭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促进了三者文化交流和谐发展。

(6)将通过行动研究,研发与学校课题研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评价考核体系来确保课题的有效开展。要把课题管理列入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之中,把课题实施确定为学校常规教学管理评比的考核内容。落实“五个一制度”,即“每个班级每个月召开一次民族文化主题班会,所有教师都要根据学科特点每月上一节民族文化课,每学期学校开展一次民族文化的校级活动,每学期学校召开一次推进民族文化教育的教师研讨会,校长每学期做一次民族文化教育专题讲座”。从管理上为学校课题的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方法

(1)行动研究法:本课题研究与课堂教学密不可分,是在教学中对教学的研究,为使研究工作按照研究设计开展,行动研究法是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行动研究法即在教育实验过程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检验,边完善,把研究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边归纳,边总结,最终形成科学的策略、经验、理论等成果,这是本课题研究的最重要方法。

(2)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通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对资料信息进行分析与研究,达到准确地界定课题研究的价值性、可行性及关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从而达到丰富理论的目的。积极搜集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教学资料、信息等,使课题实施建立在扎实的理论支撑基础上。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和经验教训,防止重复研究,避免走弯路。

(3)个案分析法:开展课题引路、研讨展示活动,收集典型个案,认真剖析、反思。

(4)经验总结法:注意搜集、积累和总结课题研究中多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升教学理念。

六、预期成果

(1)撰写研究报告。

①学校课程与优秀回族文化传承课程实施初步构想。

②研发泾源回族踏脚地方课程。

③学校课程与优秀回族文化传承课程设置与评价管理。

④学校课程与优秀回族文化传承行动研究策略。

(2)积累优秀课、优秀课件、个案研究和地方教材资料。

(3)培养出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特色课程教师。

七、步骤

(1)开展理论学习研讨,学习民族教育理论;学习借鉴区内外学校课程与优秀回族文化传承研究相关研究成果,转变观念,达成共识。

(2)课题指导组印发回族优秀文化传承与中小学教育合理衔接相关先进教育教学理论及经验,广泛借鉴吸收,思考理论向实践的转化。

(3)五校校级课题组每月一次研讨交流活动,县级课题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反思交流活动。

(4)研究过程做到“研究、学习、实践”三位一体。要求每校课题组应针对所研究的内容,每学期的每月开展一次课题研讨活动,并整理课堂实录,撰写教学案例。每学期写好一份阶段性研究总结,展示一次研究成果,积累一本研究资料,撰写一篇或多篇有价值的研究论文,以完善研究过程的各个阶段,达到过程管理的目的。

八、实施学校及主要研究内容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实际及学校办学条件,经泾源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泾源高级中学、泾源一中、泾源三小、泾源二小、白面民小为本课题实施基地学校,五所基地学校课题研究的主要任务如下。

泾源高级中学:在全面落实课题研究目标、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民族体育、民族音乐课程在完全中学的行动研究。

泾源一中:在全面落实课题研究目标、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民族体育、民族美术课程在初级中学的行动研究。

泾源三小:在全面落实课题研究目标、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民族体育、民族美术课程在县城小学的行动研究。

城关二小:在全面落实课题研究目标、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民族音乐、民族美术课程在农村中心小学的行动研究。

白面民小:在全面落实课题研究目标、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民族美术、民族体育课程在农村中心小学的行动研究。

基地学校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课题实施方案、计划的组织落实和有序推进,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课题研究成果的总结。

九、基地学校课题实施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扎实做好课题研究管理工作,使课题研究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特制定基地学校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1.课题学习、研究制度

(1)课题负责人每月组织课题组成员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内容由课题负责人提前制定。课题组成员要准时到会,积极参与,认真作好记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课题组及课题组成员在每个阶段初要制订详尽的课题研究计划,做到有针对性、有实效性、有探讨性,每个阶段结束时进行总结。

(3)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活动,专题讲座、教学咨询、教学指导、听课、评课、说课等一系列的活动,结对帮扶,共同进步。

(4)课题组和课题组成员个人的学习、研究活动均应有专人作记录。

2.课题档案制度

课题组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建立课题组档案。要及时将课题组各个成员的材料整理分类归档,具体档案资料如下。

(1)计划性资料。包括申报表、上级来文批文、课题实施方案及课题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包括研究内容的基本情况、课题组教师的基本情况。

(3)过程性资料。包括课题研究中收集的各类资料、典型课题的教学设计、说课稿、课堂实录、课后评价记录、教师研究的随笔、教师博客和课题研究大事记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和学校网站课题研究专题等有关课题研究的相关资料。

(5)效果性资料。①个案变化和群体变化资料;②教师研究成果反映:获奖论文、证书、出版的论著等;③学生活动成果反映:学生获奖证明材料、发表的作品、成绩对比结果等,如学生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等成果。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年、学期专题研究总结、论文、报告、札记等课题资料。

(7)课题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要求在形成、积累、归纳时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建立课题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3.成果汇报制度

(1)课题组成员每个研究阶段至少上一节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学观摩课,通过研讨课、示范课等方式带动课题研究的深入,依托“典型引路”来提升课题研究的水平。同时,向本校和上级课题主管部门汇报课题实验的阶段性成果。

(2)课题形成的阶段性成果,课题负责人要及时做好积累工作,要有意识地做好成果的积累工作并及时做好成果普及的准备工作。每个研究阶段末各课题负责人要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研究成果报告。

4.经费保障制度

基地学校要根据课题研究情况,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课题研究的正常进行。

5.课题研究奖励制度

每学期,通过对课题组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工作情况,结合学校课题研究考核制度,给予课题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

6.基地学校课题组长职责

(1)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讨论完成完整的课题实施方案和每个阶段性研究方案,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布置各课题组成员完成自己的阶段性计划。

(2)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组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研究过程,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

(3)组织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工作方向。

(4)切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包括理论研讨、课堂实践、测试统计、分析总结等。

(5)及时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实验教师的科研论文,总结经验。

(6)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及时开展中期研讨课评议及学术交流活动,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并及时进行评议和记载,使学校科研工作在教学中落实,科研能力在实践中提高,科研成果在总结中推广。

(7)有计划、有步骤做好阶段总结,按时结题。

(8)做好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建立课题组档案。

(9)对于不按时完成下达任务或不实实在在开展研究、不及时上交有关材料的教师,课题组长有权终止其研究工作,不予认定为本课题组成员。

(本文是宁夏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立项重点课题“泾源民族学校特色课程开发及运用行动研究”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