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左拐右拐,爱情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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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死猪不怕开水烫,坚守客厅不撤退

齐家琛的脸色隐隐一僵,几个意思?但他也不甚在意,简单地回了两个字,“可以。”

王思妍冲他很狗腿地一笑,“谢谢学长,那我去洗澡了。”说完逃也似的窜出了主卧。

齐家琛摇摇头,唇角现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王思妍再次向老天发誓,她绝对没有勾引学长的意思。她拿深色的衬衫,是因为她的小内和文胸是黑色的。

她把另一件衬衫围在臀部,袖子在腰上打一个结。在真空上阵的情况下,至少管住了下半身。

至于上半身,微微拱一下背,勉强也能遮住风光。

她拿着待洗的运动衣裤以及洗好的小内和文胸,猫着腰从洗手间里出来,行迹比较鬼祟,一不留神,差点撞上路过的齐家琛。

条件反射一般,她把手上的一堆衣物护在胸前,结结巴巴地说,“学长,我去洗衣服。”

然后她身体僵硬地转过身去,一只手拎住下面那件似乎要滑到地上的衬衫,缓缓地往洗衣房走去。

即便这样,她的脑子里还留了一根花痴的弦,学长穿着家居服也这么帅,看上去干净整洁,气质优雅。

齐家琛看着她的背影,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这个女人,穿成这个样子,不知道有多招人吗?

她以为自己已经遮得很好了,可是一转身,那精致妖娆的腰线在深咖色的薄透衬衫中若隐若现。

幸好这段路很短,只一会儿,她就消失在了洗衣房的门内。齐家琛一言不发地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

还没等他喝完一杯水,王思妍猫着腰又出来了,刚才她站在角落里已经观察过了客厅灯的开关在哪个方向。她偷偷地溜过去,啪的一声,把灯关掉了。

当光线暗淡的那一瞬,她伸直了腰,长长的喘了一口气。然后,她终于可以坐上那张心仪很久的羊皮沙发,果然很舒服,果然对得起那几个零。

她顺手拿起遥控,开了电视。

齐家琛一直在看她,这女人知道关上灯,算是有防狼意识。

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有些唇干舌燥,喝完一杯冰水后,打开冰箱,再倒一杯。

王思妍状似看着电视,其实心神眼梢时不时的瞄着厨房的方向,整个房间只有那里的灯亮着。

这么长时间,学长在厨房里干嘛呢?

好象是在喝水?

运动完要喝这么多水的吗?

是因为我坐这里,他不好意思走过来吗?

难道我应该去客卧呆着吗?

可是至少得让我穿上小内和文胸吧。

王思妍心神不定,思维呈发酵状盘旋扩散,最后,她决定死猪不怕开水烫,坚守客厅不撤退。

忍了差不多半小时,洗衣房的烘干机发出了完成的提示音,王思妍以胜利者的姿态,飞奔而去。

终于不是真空上阵了,王思妍的心情放松了一大半。齐家琛的衬衫对她来讲,够宽够大,下摆都快到膝盖了。她随随便便地把另一件衬衫往腰上一系,得意洋洋地从洗衣房里出来了。

等运动衣裤洗完了,放进烘干机后,再去客卧吧,王思妍坐在羊皮沙发上暗自思量。

突然,客厅的灯亮了,齐家琛拿着一杯牛奶站在她身边,“睡前喝杯牛奶,帮助睡眠。”

学长,你要不要这么暖系啊。

王思妍受宠若惊地抬起头来,眼神又撞进了齐家琛的幽深眸底,心神竟有一瞬迷离。她觉得自己太容易被男色迷倒,讪讪地垂下眸,伸手接过牛奶,“谢谢学长。”

齐家琛从她的轻开的领口看到雪白的肌肤与精致的锁骨,喉口轻咽了一下,声音略有些沙哑,“喝完后放到厨房的桌上。我去书房了,有事情可以去那里喊我。”

“哦。”王思妍顿时放松,唇角轻莞,“学长你管自己,我会收拾好再睡的。”

齐家琛轻唔一声,不再说话,转身离去。

看着挺拨健硕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王思妍长长的呼出一口气,然后腰腿也不给力了,整个人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她小口地嘬着牛奶,温温的,胃里有了极大的满足感,而思绪却在漫无目的四处飘转。

学长对我这么好,会不会是因为还记得那个吻呢?她轻抿了一下嘴唇,那个吻所带来的悸动,还留在她的心里。

她垂下眸,思忖着,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是不是应该与他保持距离呢?毕竟在我的人生规划里,是没有做小三这个项目的。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世上没有后悔之药,人生没有重来之路。

现如今,只有端正态度,能避则避。

避无可避之时,那就装-傻-充-愣!

王思妍对自己豪迈宣誓之时,齐家琛则在书房陷入沉思。

自从王思妍与容壹当众拥抱,高调示爱之后,寝室里的那几只男就不大议论她了。难得说起时,也是在叹息声中开始,又在叹息声中结束。

校园里倒是经常能看到她,一般都是与一个叫刘小美的女生在一起,或者搭着支架拍照片,或者勾肩搭背地调侃人生。刘小美的嘴皮子是出了名的利索,王思妍与她在一起时,总是眨巴着眼睛一脸跟不上趟的捉急。

如此想来,王思妍的语言逻辑有可能是跟着刘小美训练出来的。

再仔细想想,王思妍虽然与容壹高调示爱,却很少见他们两个在一起,偶尔见到,也是在图书馆里一起看书。容壹看中文书,王思妍看英文书,遇到不懂的地方,相互请教。

难道他们俩只是学伴关系?

齐家琛想起单身派对的那天晚上,王思妍对他讲,她一直留意他的行踪,所以能经常在校园里看到她。

他哑然失笑,唇角轻轻地勾起,眸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这个笨女人,他那时候大四,已经开了琛楠律师事务所,忙得不可开交。如果不是因为知道会在那些地方遇到她,他哪会一课不拉地认真到场。

她大二时,他毕业了。他回A大见张梦舒,总是挑着她下课、吃饭、上图书馆的时候。偶尔时间没凑好,就只能在林荫的拐角处看一眼她的身影。

大三大四,张梦舒也毕业了,他失去了去A大的理由。于是他主动从扬阳那里接了个任务,每周去看一次龚蓓贝,其实,他是找机会去看她。

他这么主动,她却以为只有她在留意行踪。真是个笨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