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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解析古代官场政事·揭示法典制度(4)

北魏的俸禄发的主要是粟米,西晋时实行占田制,按照官员的品级授予职田和谷帛,一品大员为50顷,每顷为100亩,各食其租。除此之外,据《晋书》记载:“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二年,又给绢,春百匹,秋绢二百匹,绵二百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南朝宋和齐时,与晋时的俸禄制度大致相同。梁朝天监年间,一品大员的俸禄为万石粟米,所有官员的俸禄中钱谷任意,到了陈朝才稍有改变。北齐俸禄的计量单位是布帛的匹,一品岁秩九百匹,此外,在朝廷负责的工作较多者可增加四分之一俸禄,较少者减少四分之一俸禄,其俸禄的给付方式是一分为帛、一分为粟、一分为钱。

隋朝时,俸禄主要是粟米,其中京官正一品是九百石,后公卿以下各给职田,一品为五顷。唐朝的俸禄有三种形式,即土地、实物和货币。土地又分为永业田和职分田,按照爵、勋和品级发放永业田,此田不回收,官员可终生使用,并传给子孙后代,正一品为六千亩,从一品和郡王都是五千亩,勋官按品级为六十至三千亩不等。职分田是官员在职期间租用,一品为十二顷,一千二百亩。实物的俸禄以石为计量单位,京官正一品为七百石,从一品为六百石。开元年间,俸禄合为货币的形式,按月发放,一品月俸料八千,食料一千八,杂用费一千二百,防閤两万,总共每月钱有三万一。

金朝的俸禄有钱粟、口粮及绢棉,据《金史·百官志》载,正一品官员的俸禄为钱粟二百二十至三百贯石,曲米麦各三十五至五十称石,春衣罗秋衣绫各三十五至五十匹,春秋绢各一百二十至二百匹,绵六百至一千两。从一品的俸禄为:钱粟一百八十至二百贯石,曲米麦各二十五至三十称石,春秋衣罗绫各二十五至三十匹,绢各九十至一百匹,绵四百至五百两。此外,三品以上的官司知法还有钱粟十贯石,麦一石,衣绢各三匹,绵六至十两。元明时期,官员的俸禄除了月俸和钱米之外,还有职田,明朝时俸禄较低,期间又经过多次变化调整,如“仁宗立,官俸折钞,每石至二十五贯。正统中,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三钞七。时钞价日贱,每石十五贯者已渐增至二十五贯,而户部尚书王佐复奏减为十五贯。”

清朝发放的俸禄有俸银与禄米两种,按不同身份和职司可分为八大系列,以正月二十和七月二十为限,春秋两季发放。除了皇亲国戚之外,一品文官岁俸银一百八十两,禄米一百八十斛;一品京师武职岁俸银一百八二两,禄米九十石;驻防八旗的一品将军或都统年俸银九十五点八二三或八十一点六九四两(分正、从),年薪银一百四十四两;此外还有蔬菜烛炭银、灯红纸张银等名目,如提督(从一品)俸银八十一点六九三两,薪银一百四十四两,蔬菜烛炭银一百八十两,灯红纸张银二百两,合计六百零五点八九三两。自雍正时起,火耗归公,又出现养廉银,及附加的俸禄。《大清会典》载:总督一万三千至两万两,巡抚一万至一万五千两,皆为养廉银;京师(巡捕营)提督的养廉银八百两,直省两千两,边疆(新疆伊犁等镇)两千八百两。

郡守、州牧、刺史分别是做什么的

郡守

郡守是郡的行政长官,最早设置于战国时期。当时,各国都在边境地区设置了郡,并派官员把守,当时称之为“守”。郡守本来是武职,后来逐渐成为行政长官。秦朝时,国家实行了郡、县两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每个郡都设有太守,治理当地民政。汉景帝时,此官改称为太守。在之后的历朝历代中,除北周称为郡守外,其余均以太守为正式官名,郡守是习称。明清时期,明清时期,此官的专称是知府。

州牧

古人将九州之长称为“牧”,是管理人民的意思。汉武帝时,沿袭秦时的监御史制度,将国家分为十三个州,也称为十三个部,每部各设置刺史一人,是受御史中丞管辖的检察官,六条诏书监察本州郡县官,俸禄稍低于太守。汉成帝时曾将刺史改称为州牧,汉哀帝时有回复刺史的称呼。东汉灵帝时,统治者为镇压农民起义,再次设置州牧,执掌一州的军政大权,地位居于郡守之上。如汉朝末年的荆州牧刘表,冀州牧袁绍都相当于割据政权。汉朝以后,州牧之名被废弃,政府多设置都督、总管、节度使等。唐朝时,京师或陪都的最高长官多由亲王担任,也称为“牧”。清朝时,“州牧”往往被借作为知府的别称。

刺史

在汉朝时,牧州和刺史是同一官职的不同叫法。魏晋南北朝时,刺史是一州的行政长官,还常带有使持节、假节、持节、都督等军衔。隋文帝废除郡,实行州领县制度,当时的刺史就相当于太守。后隋炀帝、唐玄宗、武则天时都曾经将州改为郡,后又改为州。自晚唐至五代时期,各州设置有节度使和观察使,皆不可径自奏事上计,甚至,节度使自署刺史,这样,刺史的责任就逐渐减轻。宋朝时,各州有知州,刺史逐渐成为供武臣迁转的虚衔。

古代官府为何称为“衙门”

古代官府所称的“衙门”是由“牙门”演变而来。唐朝封演在《封氏闻见记》中说:“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为公牙,府门为牙门。音稍讹变,转而为衙也。”

古代统治者打天下,治理江山,全靠武力战争。因此,人们特别重视军事将领。各位军事名将也以此为荣,遂通常在军营的门口挂一些猛兽的牙,以鼓舞士气,彰显军威。由于战事频繁,在军营门口挂野兽的牙比较麻烦,将士们就在军营门口外用木头刻画成大型的兽牙做装饰。另外,也有用旗杆端饰有兽牙、边缘剪裁成齿形的牙旗做装饰。因此,营门也就被称为“牙门”。

汉朝末年,“牙门”就是军旅营门的别称。后“牙门”这一名称逐渐被用于官府,并逐渐演变成为“衙门”。唐朝以后,“衙门”一词被广泛应用。北宋时期,人们称官府为“衙门”,很少人知道“牙门”。

公堂之上为何常见“明镜高悬”的匾额

在古代,公堂之上经常看到“明镜高悬”的匾额。实际上,这个匾额的由来源自一个典故。据《西京杂记》记载,公元前206年,刘邦和项羽灭秦争霸。刘邦在攻打秦国时,攻入了秦国的都城咸阳,他在秦王室存放珍宝的仓库巡视时发现一面很特别的镜子。这面镜子长四尺、高六尺,明艳异常。据说,这面镜子两面都可以照人,而且如果心术不正的女子去照这面镜子,她的脸就会被照得特别大,心跳也会超乎常人的快。相传,秦始皇就经常让人照这面镜子,如果发现谁的脸特别大,就会将其杀掉。

由于这面镜子有这样奇特的功能,人们便用“秦镜高悬”来形容清正廉洁、明察秋毫、明断是非的官员。唐朝诗人刘长卿就曾有一首诗名为《避地江东留别淮南使院诸公》,其中写道:“何辞向物开秦镜,却使他人得楚弓。”以后的官员为了标榜自己清正廉洁,就在公堂上挂起“秦镜高悬”的匾额。但是,很少人知道“秦镜高悬”的典故,官员们就将“秦镜”改为“明镜”,将“明镜高悬”的匾额挂于公堂之上。

第一个翻译机关出现于何时

早在商周时期,就出现了翻译工作。历朝历代都有从事翻译工作的官员,如周朝有“寄”、“像”、“译”等从事翻译工作的官职。《礼记·王制》载:“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后为了“达其志,通其欲”,各方都设置有专门的翻译人员,“北方曰译”。后来,人们在“译”的前面加一个“翻”字,故而成了“翻译”一词。秦汉时期,专门负责翻译的官员称为“九译令”、“译官令”和“译官丞”。南北朝时的翻译官称为“译令史”;隋唐时期称为“通事舍人”。宋代至金代有“润文史”、“译史”、“通事”等叫法。元朝将翻译官称为“怯里马赤”,这一叫法是从蒙古语翻译过来的,原意为口语翻译。明朝将翻译官称为“译字生”,清朝则叫做“通译官”。

据史料记载,在南北朝至唐朝时期,官方的翻译机构和译员主要从事的是佛经的翻译工作。贡献突出的就是唐朝的玄奘法师,他共翻译佛经一千三百多卷,并将《老子》等翻译成梵文,传入印度地区。宋代到金代,由于对敌斗争的需要,统治者非常重视翻译工作,曾在生员考试中增加了翻译女真文、契丹文和西夏文等内容。元朝以后,朝廷中设立了“蒙古房”、“蒙古官学”、“唐古特学”和“托忒学”等培养翻译人才的官署,也负责朝廷的翻译工作,翻译其他语言的书籍,涉及蒙文、藏文、托忒文等。

明太祖朱元璋曾命翰林院编撰《华夷译语》,用汉文解释蒙古文。明成祖时设立了“四夷馆”,专门从事翻译工作,内有蒙古、女真、西番、西天(印度)、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明神宗时,朝廷又增设暹罗馆。

清朝,四夷馆改称为“四译馆”,并减去了女真和蒙古二馆。乾隆年间,四译馆和接待少数民族客人与外国使者的“会同馆”合并,称为“会同四译馆”,并内设有西域、八夷两馆。

古人也有“个人简历”吗

汉武帝时,下令招募天下贤良,以振兴社稷。在众多学者当中,东方朔以100多字的自荐书,沉稳而不自傲,将自己的才学、人品和基本信息跃然纸上,博得武帝的赞赏悦纳。其内容如下:

“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十五学击剑。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凡臣朔固已诵四十四万言。又常服子路之言。臣朔年二十二,长九尺三寸,目若悬珠,齿若编贝,勇若孟贲,捷若庆忌,廉若鲍叔,信若尾生。若此,可以为天子大臣矣。臣朔昧死再拜以闻。”

在这段文字中,东方朔介绍了自己的身世、体貌和年龄,表达了自己的求职目标和学识能力。语言精练,至诚至信,虽然稍微有些自夸,但细致入微,无闲言赘语。因此,东方朔是此次招募中的唯一一位幸运儿,并入朝为官,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古代官员“丁忧”期间有何禁忌

先秦时期,我国就产生了丁忧丧俗。汉代以后,朝廷以法律规定“丁忧”丧俗,“丁忧”期为三年,期间如果求取仕途、生子、兄弟别籍分家、嫁娶、应试等都被视为不孝行为,按照法律判刑一至三年或者受流放之刑罚。

对古代官员来说,除了要遵循一般性的行为之外,还有一些禁忌。如唐朝律例规定,官员在丁忧期间,要解官去职,脱离职权岗位。为此,一些官员因为贪恋权位而丢官丧命,也有一些官员因为丁忧守丧孝行卓著而受到朝廷的奖赏。如后唐天成年间,“滑州掌书记孟升匿母服,大理寺断处流,特敕孟升赐自尽”。唐朝诗人白居易在丁忧期间,作了《赏花》及《新井》的诗,因而被朝廷贬职,从京师到江州刺史,最后被贬为司马。另据《明史·孝义传》载:明朝徐州人权谨“迁光禄署丞母年九十终,庐墓三年,致泉涌兔驯之异。有司以闻,仁宗命驰驿赴阙,出其事状,令侍臣朗诵大廷,以示百僚,即拜文华殿大学士”。由此,丁忧已经从一种丧葬习俗而演变成伦理和政治资源。

丁忧制度中还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夺情”。“夺情”也称为“夺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朝廷大臣要员若遭受父母之丧,不解职离岗,而是以素服办公,继续留任。如光绪八年,治理总督李鸿章的母亲去世,可是他兼管各国通商事务、训练直隶军队和北洋水师,身居要职,无人可以替代,故朝廷命其行孝百日后即刻回任。另一种情况是,由于朝廷的需要,官员在丁忧期间需要复任就职,处理国家政务。如唐朝张九龄在丁忧期间,唐玄宗令其起复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上书房”的上下课时间表

“上书房”也名“尚书房”,是清朝皇子皇孙读书上课的地方。清宫中的上书房建于雍正初年,位于乾清门的内东侧南庑,共置五间,门朝北开。皇子六岁时入学,到上书房上课读书学习。上书房的总师傅一般有满汉大学士一人或两三人,并设汉文师傅若干人,满蒙师傅若干人。当时的满蒙师傅称为谙达,有内谙达和外谙达之分,其中内谙达负责教授满蒙文,外谙达负责教授骑射。师傅们轮流授课,与皇子皇孙仅以捧手为礼,不必下跪。

上书房的上下课时间为:寅时(凌晨三时至五时):到书房早读;卯时(凌晨五时至七时):开课;午时(十一时至十三时):下学。各大节日放假一天,暑期时上半课。

清人福格的笔记《听雨丛谈》卷十一中记载了的详细情况,其中有“每日皇子于卯初入学,未正二刻散学。散学后习步射,在圆明园五日一习马射。寒暑无间,虽婚娶封爵后,读书不辍”,“每日功课,入学先学蒙古语二句,挽竹板弓数开,读清文书二刻,自卯正末刻读汉书,申初二刻散学。散学后晚食。每日一朝于上前及皇太后、皇后宫。率以为常,惟元旦、端阳、中秋、万寿、自寿,共放五日,余日虽除夕亦不辍也。”

皇子皇孙们到上书房学习读书,对师傅也非常尊敬。嘉庆皇帝的师傅朱文正逝世,嘉庆帝亲自到其府上吊唁,但是朱家的大门低矮,御车不能进入,故嘉庆帝便步行进入,哭之深哀,特谥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