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奇幻道妖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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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QQ书城评论

在QQ书城看到众网友的评论,本小说最大的争议,是否仿萧鼎的《诛仙》和《仙剑》?子语不敢否认,但也不承认。《诛仙》曾经也令子语着迷,那时,《诛仙》已经完结,初看时,从头杀到尾,那叫一个爽呀!(因为完结了嘛!),里面子语最喜欢的就是那只三眼灵猴,太可爱了,看完三分之二之后,就没敢去看结局,听许多的网友说,诛仙的结局只是狗尾续貂,在天涯论坛中的仗剑版块,子语还见过有人打算重修诛仙的结局,结果咋样,子语倒没追看下去,听说是进宫当太监了。

子语自认为没那么能耐,可以超越《诛仙》,那毕竟的萧大侠的成名作,至今没人可以超越《诛仙》的在仙侠小说里的地位,读者之多,文笔极高,即使当今的仙侠大神也难望其项背。子语只不过受了点诛仙的感染,开头走了下老路罢了,子语相信,后面,将有区别于《诛仙》;

现在子语都不敢再看《诛仙》和《仙剑》了,一本书会对一个写手的文风产生很深层的影响,这也是古、金、梁三位泰斗互不看对方的小说的原因,这也是写手们写文的大忌。

读者的想法,我左右不了,你们把她当同人小说看也好,把她当《仙剑》与《诛仙》的混合小说看也好,把她当脑残文看也好,我都不反对。按我当初的预想,曾狂妄的认为:萧鼎有诛仙古剑,子语有古月神剑,一把可诛仙诛魔,一把只诛妖镇魔,各有特色,所以在第一章的楔子里,我就已经给古月神剑作了定义,既然剑的用途不一样,自然,拥有它的人,也就有着不一样的经历与性格。

我也说过,《诛仙》里,我最喜欢的不是张小凡,而是那只三眼灵猴,但在本文,我也不打算把它也带进我的小说里,我明白,那个江湖术士和《诛仙》里的算命的祖孙两类似,那个江湖术士,我有大用途,伏笔已经下了,希望没被读者识破吧!现代的读者,太精明了,不含蓄点,真难保密。

至于做作的问题,子语并不认为我在做作,写小说,都是出自于内心;每个人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子语在文写的观点也许读者不认同,但我相信,总会有人认同我的观点,毕竟视野不一样,感受也不一样;我不想读者在我的书里,看到的,只是刀光剑影,海枯石烂的爱情,看完一遍,什么感悟也没有;网络小说大多都是快餐小说,如果说,一本书里,言情是素菜,武技与场面是荤菜,那人生的感悟就是汤,荤菜+素菜=美味,荤菜+素菜+汤=有滋有味。我深信,看我的小说的读者智商都挺高的,应该会明白。

最后说一句,反正是免费写小说,也没签约,子语也不指望她能给我带来什么实际的收入,虽然子语婚期将定,说不缺钱,那绝对是假的,但子语还是会坚持的更新下去,请读者放N万个心在我这里。

更新时间通知下:每日的早晨七点(生病、急事、意外不在此列),原则上是每日一更,2K字左右(人品爆发、请假不在此列)。

好了,不废话了,接着看下文,下文更多的精彩期待您的发现。

子语兴澜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