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播音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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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播音主持语言是艺术语言的一种表现形态(3)

从表演艺术的内在定义来说,核心的本质都是创作。广播是运用语言艺术(写作)的规律来进行创作取舍,进而通过播音员以有声语言的形态进行传播的一种创作;电视语言则更加综合,仅仅从镜头语言的运用来看,其本身就与电影艺术是“同胞兄弟”,在运用蒙太奇语言来叙事、创作。就是一场歌舞晚会的实况转播,在镜头语言的运用方面,同样蕴含着导演的取舍、创作。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就是运用着这种现代化的手段和媒介形态,在包罗万象的语言表现形态中体现着自身的艺术特性。包括新闻语言和新闻采访中所展示出的“采自语生活”中的语言形态,同样要经过编辑的取舍、加工,取其所需,弃其所不需。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的语言创作随着播音员、主持人这一职业诞生之始,其语言形态就与艺术语言的“表演”形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何种类型的节目主持,何种节目的语言解说都是一个“再创作”(将文字符号转换成声音符号)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对广播、电视主持人的语言表达,无论是吐字的清晰、声音的美感、情感的饱满还是内容的准确,都提出了“绝对”的要求:它绝对不等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语言交流的形态,绝对不等同于生活中“自发”情感的表达流露形态,绝对不等同于生活中个体“自我”的兴趣取舍;它要服从于受众的需要、节目的需要、媒体的需要乃至于国家政体(或者说国家利益)的需要。从这一角度来说,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就更具约束性与表演性。

就表演艺术所需的舞台来说来看,任何一门表演艺术门类都需要一个平台(舞台)才得以展示。广播、电视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形态,运用最现代化的手段既是载体又是平台,同时具备独有的特性。其涵括性之广,传播面之阔,影响力之强大是之前任何一门艺术门类所无法比拟的,而作为不可或缺的广播电视主持语言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你能够想象没有语言的广播吗?你可以想象没有声音的电视吗?你可以想象没有电视主持人的节目栏目吗?当然,作为电视的功能是可以直接转播歌舞、杂技等——那时人们一定会说:这不是真正的电视节目(就像电影的诞生,是由无声到有声的)!广播电视主持语言艺术自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兼收并蓄了所有它所能够吸收的艺术门类的精华,并且运用最现代化的传播手段作为载体,展现出其独有的风采。

五、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与艺术语言具有的美感艺术语言在人们的生活中好像没有更多地、主动地被人们意识到。说起艺术,人们往往会联想到戏剧、电影、曲艺、相声、小品等所传达给我们的经典台词、经典语句,而更多地忽略了我们身边所发生的一切。

试想,在一个春日的晌午,阳光暖洋洋地照射着你,在一个环境优雅舒适的咖啡厅,你约见了一个客户或是与一个久别的老友静静地交谈,而对方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在你不经意间,通过你的耳膜直达你的心底,那时你心里的感受是什么呢?也许你会忘了你要做什么,忘了要和对方谈什么,而是在享受着一种声音。

美好的语言声音在生活中给人的美感是通过两个方面来感染受众的。一方面是其音质的美,并经过科学的发声方法的训练(或者,生活语言状态就已经自发地运用了科学的发声方法)使声音富有磁性,富有感染力,通过美妙的音色传达到对方的耳中,使对方享受着纯声音的美感;另一方面,是通过语言变化的丰富性来体现,使其在与人交谈的过程中通过语言的丰富变化来感染对方。

而艺术语言则是二者兼而有之。将本身很好的音质,经过严格的、科学的训练,使其掌握了科学的、符合艺术语言要求的发声方法,而达到的一种“自觉”控制下的声音状态;同时在语言表达的丰富性方面,无论是吐字的清晰圆润、声音的收放自然,还是语气、节奏、情感等把握的准确,都达到了一种自如的状态。即使音质不算上乘,然而经过了严格的科学训练,同样能够挖掘出用其声音中最具感染力的音色,并运用现代电声、数字传播手段体现出感人的声音魅力。

第二节创作方法——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

遵循了艺术创作的规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同样遵循了艺术语言的创作规律。艺术语言是一个创作与再创作的过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同样遵循了艺术语言的创作规律。从主持人在广播、电视中的定位来考查,它是伴随着栏目“生”而“存”,同时也是伴随着栏目的“消”而“逝”的。从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不是制作)过程来看,首先有栏目的定位。栏目的定位是节目策划人员、节目的编导经过多方位的调查、考证、磋商、研究,集体创作的结晶。之后还要制作出“样片”(样带),由制片人(领导)审定,最终还是由播出后电视观众(听众)体现出的收视(听)率决定其结果。其中的一个核心,就是“观众”(或听众)。也就是说,受众群体决定着栏目的定位。其内容主体的定位,其表现形式如何,都是要从受众的角度出发来定位——受众的年龄层、知识结构、审美程度、情趣爱好范围等都决定着节目的成败。而当节目有了定位,才能够考虑与之相适应的节目主持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节目主持人的定位是因栏目的定位而定。因此,从节目定位的角度出发对节目主持人就提出了方方面面的要求:性格、情趣、语言表现形式乃至于形象,都会因节目的需求而提出要求。由此,节目主持人在完成节目的录制(或直播)的过程中,其内容表达得准确与否,其语言形态、风格特点与节目的定位吻合与否,其举止行为、眼神动作与节目的要求符合与否等等,都会有着严格的约束。此时的主持人,已经不是生活中作为“纯自然人”的自我,而是根据节目的需要而表现出的“节目中的自我”,他此时所表现出的所有的语言形态,都必须符合节目创作的要求,其语言也必定是经过创作而产生的语言形态。

就播音员而言,其语言形态更是经过再创作的过程。记者、编辑、编导将采集来的新闻事件或根据节目所要传播的内容经过取舍加工,以文字符号的形式编写成文章、稿件;当播音员拿到这些文章、稿件后,经过分析、理解、感受要将作者在文字中所要表达的内容主题、情感态度挖掘出来,并转换成富有韵律、富有感情、富有感染力的有声语言的形态传播到受众之中。这之中,对播音员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吐字发音的清晰度、情感态度的饱满度、语气分寸的恰当度以及整体语言的感染力,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个由文字形态转换成语言形态的过程,就是播音员再创作的过程。

我们可以从新闻语言的表现形态,来看一看这一创作过程的体现。通常我们会说,新闻是客观的事实报道,因此要求新闻语言也要体现出它的客观性。仅仅是一个“要求”,一个“客观性”的语言形态,对于播音员来说就是一个语言创作的体现。客观是相对的,是指对新闻事件事实本体的报道。记者在新闻事件采写的过程中就已经经过了一番取舍,已经注入了一定的“倾向”(这种倾向有政策性的、有情感性的)。播音员本身也不是发声的机器,他在播报新闻事件时所表现出的语气、态度的把握,无疑就是一种“创作状态”。

录片的配音,无疑更是体现了艺术语言再创作的过程。随着电视事业的迅猛发展,我们对纪录片解说的认识,已经远远不是停留在“配画面”“画面为主,解说为辅”的简单认识时代。而是将纪录片解说纳入了纪录片整体艺术创作之中,使其成为纪录片整体创作的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一个元素,因之也必然赋予了纪录片解说语言以艺术的特性。

综上所述,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没有脱离开艺术语言的范畴,同样遵循着艺术语言所具有的共同规律。因此我们说,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是艺术语言的一种表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