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郭沫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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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9)

十三

以上所述,可见秦始皇与吕不韦,无论在思想上与政见上,都完全立于两绝端。为明了起见,我可以制一个对照表在右边。

像这样绝端的对立,两人的关系当然不能善终。但为什么会相异到这样呢?这并不是两个人的对立的问题,而是两个时代的对立。周、秦之际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大转换的时期,这不论历史观的新旧是一致着的,在旧时以为是封建制向郡县制的推移,而在我看来则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推移。殷、周是奴隶社会,自春秋中叶以还奴隶逐渐得到自由,向来的奴隶主大多数失掉了他的优越地位,零落了下来,在社会阶层中生着上下的对流,至秦末汉初更呈出鼎沸的现象,而社会便彻底起了质变。吕不韦是封建思想的代表,秦始皇则依然站在奴隶主的立场。秦始皇把六国兼并了之后,是把六国的奴隶主和已经解放了的人民,又整个化为了奴隶。

(一)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

(二)二十八年:“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乃徒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筑琅邪台。”

(三)二十八年:“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四)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五十万人守五岭)

(五)三十四年:“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

(六)三十五年:“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

(七)三十五年:“徙三万家骊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

(八)三十六年:“迁河北榆中三万家。”

(九)三十七年:“始皇初即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徙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

仅就《始皇本纪》中所表见者可得这九项,第九项与第六项大概是一件事。像这样大规模地把豪富或黔首任意迁徙谪戍,把亡人贾人赶出从军,把大批的刑徙、奴产子拿来做苦役(继后又拿来当兵),这不是大规模的奴隶制的复活吗?这里戍南越的既明言是亡人、赘婿、贾人,可知戍北边筑长城的也一定是奴隶。故狱吏不直者可被适治去筑长城,也可适南越。就是陈涉、吴广等那批“闾左”,其实也就是专门任苦役的奴隶。陈、吴起义了,仓卒之间秦国发不出兵来,乃“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入、奴产子,悉发以击楚大军”,公然有好几十万人(章邯后降项羽,降卒被阬于新安城南者二十余万;又其前陈余遗邯书,有“今将军为秦将三岁矣,所亡失以十万数”之语)。

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移,隶书的普及可以作为一个标识。奴隶所用的简便字体在汉代便一般化了。姓氏的混同与普及也可以作为一个标识。在古,女子有姓,男子有氏,春秋时犹然。继则姓氏不分,男子以氏为姓,有姓者为贵族,故古时“百姓”实乃贵族。庶人本无姓氏,然在战国年间,庶人抬头,于是姓氏始见普及。陈涉、吴广之姓陈姓吴,尽管“少时尝与人佣耕”,可见都是已经解放了的自由人,然而明明在做着秦人的奴隶。

因此秦始皇时代,看来是奴隶制的大逆转。由奴隶制言,可以比为回光返照。由后一阶段的封建制言,可以比为水达沸点前的一时镇静。然而在那镇静的外貌下是有猛烈的冲击的。果然,等秦始皇一死,不及一年天下鼎沸了。

十四

秦代政治的本质弄清楚了,吕不韦的真相也就觉得更加清晰,吕氏可以算得是一位有数的政治家,不幸遭受迫害,并被埋没了两千多年。关于他的事迹,虽然有《吕氏春秋》一书存在,但我们所能知道的依然太少。他的书并不纪载他的私事和功业,只有在《序意篇》中略略露了一次法相,而不幸文又残缺。

维秦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子日,良人请问《十二纪》。

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数(须)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三者皆私,设精(甚),则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

这不用说是残文,但多少也隐括了他纂辑本书的大意,也表露了他为人的态度。他叫宾客著书,而不使他们涉及自己的私事,不正是他的大公无私的精神吗?说者往往说他著书的动机仅是为名,而对于他的书加以菲薄;又或者以为他有私心,想篡取秦政的王位,这些都不免是受了蒙蔽的见解。好名何必要著这样的书?要篡位,尽可以在始皇幼时夺取之于孤儿寡妇之手,何必要等他活到二十一岁,再来发表和他的思想、政见、气质完全相反的著作呢?

作为封建思想的礼赞者,吕氏是主张急学尊师的人,至少是赞成这样。他说“圣人生于急学”(《劝学》),“成身莫大于学”(《尊师》)。这在当时的历史阶段上是比较进步的思想。他把尊师当成和孝亲一样的达德,“说义必称师以论道,听从必尽力以光明”(《尊师》)。孝道之被重视,是因为私有财产权合法化,财产继承权受到重视。师道之所以尊,是因为学术文化下移,读书成为了职业。这种尊师重道的思想是奴隶制时代所不能有的。但吕氏所要人尊敬的师是“视徒如己,反己以教”(《诬徒》)的“善教者”;也有那种势利的老师是他所斥责的。

不能教者,志气不和,取舍数变,固无恒心。苦晏阴,喜怒无处,言谈日易,以恣自行。失之在己,不肯自非,愎过自用,不可证(诤)移。见权亲势及有富厚者,不论其材,不察其行,驱而教之,阿而谄之,若恐弗及。……

像这样的丑态,在《诬徒篇》中还有一些叙述,足见两千多年前的人情,和后代也相差得并不多么远。这样的师当然是不足尊的。

始皇曾尊吕氏为“仲父”,当然是以师礼事之,拿吕氏的著书来说,他并不“阿而谄之”,可以说是够了师格的。同时我想,吕门的三千食客中应该也有为吕氏所师事的人,可惜这些人都湮没无闻了。除变了节的李斯之外,我们知道的有十二岁而为说客的甘罗,曾为他的少庶子;有吕氏曾请他相燕的张唐;有在吕氏失脚后出亡于赵而赵欲相之的司空马。但这几位似乎只是政客而不是学者。吕氏门下的那批学者,可能是完全被消灭了。然而像《吕氏春秋》这部书,我相信,是有永存的价值的。它不是渡过了秦人的火,又渡过了楚人的火,一直传存于现世,已经有二千多年的寿命了吗?人可以诛灭,真理总是烧不绝的。

但吕不韦除掉这部《吕氏春秋》之外,还有一样遣存的物件,便是他当年所造的铜戈。戈为山东潍县陈簠斋所藏,其上有铭,文为:“五年相邦吕不韦造,诏吏图,丞×,工寅”。五年,是秦始皇的五年。相邦即相国,汉人讳邦,始改邦为国。诏吏图,是诏县的长吏名叫图。丞×、工寅,都是一职一名。何以知道是这样的呢?因为有上郡戈的铭文可资比证。

上郡戈藏朝鲜平壤中学,余曾得其照片[6]。铭文为:“二十五年上郡守×造,高奴工师窗,丞申,工鬼薪×”。这二十五年大约也就是始皇二十五年。上郡守的名字可惜看不清楚。高奴是上郡的首县,故城在延安东,俗呼为高楼城。工鬼薪某者,乃受三年徒刑之人被发遣在那儿做铜匠的。

这两件戈铭的文例完全相同,因此可以知道“诏吏”当得是诏县之吏,但不知道这诏县是该当于现在的什么地方。秦时县制,县官“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皆有丞、尉,是为长吏”(《汉书·百官公卿表》)。那么这诏吏的图先生也应该是吕氏门下的一位人物,但连他的姓是什么,也无从查考了。

一九四三年十月三日夜脱稿

注释

[1]本篇初见于1943年12月《群众》周刊第20、21期合刊、第22期,收入福建永安东南出版社1945年4月出版的《先秦学说述林》,和重庆群益出版社同年9月出版的《十批判书》。现据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4卷编入。

[2]见《战国策·楚策》。——作者注

[3]吕字,金文有作者,如《中子化盘》吕国之吕作,与“昌”字十分近似。不字,古文作或,与“文”字亦相近。韦字作,如下部夺失,则易误为“君”。——作者注

[4]“长目”疑当作“马目”,如此处与上下文的“蜂”、“挚鸟”、“豺”、“虎狼”等动物名汇为类。“马目”形容其眼球突出。——作者注

[5]《史记·秦始皇本纪》。

[6]参看《金文续考·上郡戈》。——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