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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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俄林-赫克歇尔模型(3)

2.4.3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

俄林-赫克歇尔定理的结论显然是自由贸易,然而斯托尔珀(Wolfgang Stolper)与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却发现,在某种情况下一国采取保护贸易的措施也能使其实际收入趋于增加,于是便有了作为俄林-赫克歇尔定理之反论的“S-S”定理。

S-S定理的基本思想是:关税将增加在受到保护的商品生产中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收入。如果关税保护的是劳动密集的商品,那么劳动要素的收入将趋于增加;如果关税保护的是资本密集的商品,那么资本的收入就将趋于增加。

正如我们在一开始就已指出的那样,关税保护可以增加受保护的那种商品在其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密集要素的收入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通过以下的假设来给定的:

(1)生产技术可以由要素可替代的规模收益不变的生产函数来表示;(2)两种商品与两种要素的数量固定;(3)产品与要素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4)调整是瞬时的,其含义是:在两种商品的生产部门中,劳动与资本总是得到相同的收益,即等于各自的边际产品的收益。

由上可见,所有这些假设,实际上都是那些用来构成俄林-赫克歇尔定理基础的假设的子集合。

自由贸易的均衡点是在图242中的E点,现在假定该国决定对M商品的进口征收关税。毫无疑问,这一政策实施的结果将提高M商品在国内的相对价格,从而激发厂商增加M商品的生产。为使经济仍然保持在充分就业状态,这个经济的生产必移向契约线上某个较低的点,比如F点。在F点,生产两种商品的K/L之比都要比在E点时低,这是因为,F犗M线的斜率小于经济在E点均衡时的E犗M线的斜率。

这个定理表明,在典型的发展中国家里,非熟练劳动必定是最为充裕的生产要素,因此,这类国家若对生产M商品的制造业实施贸易保护政策,那么其后果必定是降低这类国家中劳动要素的实际收入。所以,按照S-S定理,对于劳动要素充裕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其最好的贸易策略是对外开放,生产与出口劳动要素密集的商品,以增加数量最多的要素的实际收入。

但是,发展中国家在使用这一定理时必须十分小心,这是因为,以上的政策结论是建立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假设基础之上的,假如我们放松这一假设,那么结果就会截然不同。现在就分析放松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这一假设之后可能产生的结果。

先来分析两种要素都不能流动时的保护关税的均衡。假定经济的均衡点原来位于埃奇沃斯方框图中的E点,现在该国决定对M部门实施关税保护,但由于要素不能流动,故M产品的产量不会增加,结果就只有价格上涨的效应,这一效应下半部分表现为经济仍在E点均衡,原先与E点对应的A已不复存在,尽管VX线仍然处在初始位置,但VM线则因关税保护而引起的M商品的价格上涨而上升为V1M,与此相对应的工资也就不再是WO,而是We,至于X部门的工资则没有发生变化。到此为止,我们所分析的仅仅是名义工资的变化。如果再进一步来考察实际工资的变化,就可以发现,该国的这种做法事实上对于国民福利的增进没有任何意义,它最终所产生的不过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效应。以购买M商品为例,由于对M商品征收关税的缘故,其价格是上升的,因而M部门工人工资的增加正好为M商品价格的上升所抵消,所以该部门的实际工资不变。相反,由于X部门的工资未变,故其实际工资是下降的。再以X商品为例,由于X部门未受到关税政策的保护,所以其价格没有发生变化。这样,当M部门的工人以增加的名义工资去购买此商品时,其实际工资是上升的,而X部门的工人因其名义工资未变,故其实际工资也未变。现在,我们把以上所分析的加以综合,就不难发现,M部门的工人在购买X商品时的实际工资的增加,事实上是以X部门的工人在购买M商品时的实际工资的下降为代价的。因此,两者抵消的结果,并没有国民福利的增加,而只有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所以,在市场不完全、要素不能自由流动的发展中国家里,关税保护政策将是一种非常糟糕的贸易政策。

接下来再分析一种要素不能自由流动的情况,即劳动可以流动,但资本不能流动的情况。分析这种情况的必要性在于,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由于存在所谓的资本专用性问题,也会使资本不能自由流动,尽管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当一国经济处在这种状态时,政府若对M部门实行关税保护政策,那么M部门名义工资的增加将吸引X部门的劳动流向M部门,结果M部门名义工资的上涨幅度因受到来自X部门的劳动力的竞争而相对变小了。

与此同时,X部门的名义工资则因部分劳动力的流出而有了提高。只要这两个部门的名义工资存在差异,那么劳动力在两个部门之间的流动就不会中止。因此这个经济最后的均衡点将出现在G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B点。从G点看,资本在两个部门之间的分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有变化的只是劳动要素的配置,而且这种新的配置显然是一种扭曲的配置,因为G点并未落在契约线上。如果我们可以在契约线上再添加这两种商品的等产量线,那么我们就很容易看到,G点肯定不是这两种商品的等产量线的切点,而只能是它们的交点,从而意味着社会的福利损失(假如该经济原来是处在帕累托最优状态)。更有趣的现象是,该国政府对M部门进行关税保护的目的原本是为了提高其所使用的密集要素的收益,即增加资本的利润,但这一政策实施的结果却是增加了工资(尽管实际工资可能不变),减少了利润。由此可见,在资本要素不能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保护关税政策也未必能收到如S-S定理所推定的结果。

最后,只有当资本与劳动这两种要素都能自由流动时,才会出现S-S定理所预期的结果,这就是所示的F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C点。

在这两个点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关税保护是有效的,因为F点恰好落在契约线上,与E点相比较M商品的产量有了显着的增加。另一方面,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都是下降的,这意味着资本利润的增加与资本积累的加速,从而对于该国未来的经济增长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