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会计凭证概述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由于各个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复杂多样的,因而所使用的会计凭证种类繁多,其用途、性质、填制的程序乃至格式等都因经济业务的需要不同而具有多样性,按照不同的标志可以对会计凭证进行不同的分类。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人们所看到的会计凭证是式样纷繁、复杂多变的。为了正确认识、使用会计凭证,我们必须根据会计凭证记录会计信息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类。
会计凭证按其用途和填制程序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制或取得,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初始数据资料。一切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向会计部门提供能够证明该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书面单据,以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原始依据。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采用规范格式,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确定其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并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记账依据,但因其只能表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且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格式庞杂,如直接据以记账,不仅工作量大,还极易发生差错。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人员在记账前,必须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将其归类、整理,确定经济业务应记入账户名称和应借应贷金额,以及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文字描述,填制记账凭证并将其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是一个循环往复的信息系统,会计凭证就是这个信息系统的源头。经过会计确认而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在其发生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每一个原始数据都源于会计凭证。因此,会计凭证对于会计核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二)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三)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第二节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一)按取得的来源不同分类
1.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按照自身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情况,自行设计印制,并由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在办理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产品入库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二)按其填制方法不同分类
1.一次原始凭证。又称单项凭证,是指一张原始凭证上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一次完成的凭证,如领料单。通常,一次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事项,或同时发生的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事项。一次凭证使用方便灵活但凭证数量较多。
2.累计原始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张原始凭证上连续记载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是随着经济业务发生而分次完成的凭证,如限额领料单。其特点是分次填列,连续反映某一种经济业务,能够多次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
3.汇总原始凭证。是指在一张原始凭证上,根据若干个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的一种原始凭证,如材料收入发出汇总表等。
(三)按其格式的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所包括的基本内容,通常称为凭证要素,主要有: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的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签章、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凭证附件。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不得遗漏和省略。
3.手续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及时。各种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
(二)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一次凭证的填制
2.累计凭证的填制
3.汇总凭证的填制
(三)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二)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三)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四)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五)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六)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第三节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其内容分类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是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业务时,只需编制一张付款凭证,而不再编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如,将现金存入银行时,只编制库存现金付款凭证;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只编制一张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无关的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即记录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需要收付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各项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二)按填列方式可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1.复式凭证
是指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都集中填列在一张记账凭证上的记账凭证。其优缺点是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明确,有利于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有利于全面了解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同时还可以减少记账凭证的数量,便于查账。缺点是不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不便于分工记账。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采用复式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2.单式凭证
单式凭证是指是指将一项经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每个会计科目,分别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每张记账凭证只填列一个会计科目的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包括单式借项凭证和单式贷项凭证。单式记账凭证的内容单一,便于汇总计算每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可以减少登记总账的工作量;缺点是制证工作量较大,不利于在一张凭证上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无法掌握每项经济业务所涉及会计科目间的对应关系,不便于查找记录差错,故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单式记账凭证的单位很少。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9)制证、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有关人员的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二)收款凭证的填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该凭证右边“附件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三)付款凭证的填制要求
付款凭证的编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四)转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其他项目的填列与收、付款凭证相同。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
第四节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时起在到归档案保管时止在本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路线、传递时间和处理程序。
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根据各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其流程,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容牵制原则,又提高工作效率。
(2)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